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查看: 5703|回复: 43

[閒聊] 飆彎道撞車 男爆頭慘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 00: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早在看水果日報

看著這張圖想:又是一個進彎沒減速+沒外內外的...

剛才才仔細看新聞內容...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e/20120630/34335698
--
...(18歲)年初才剛考到駕照,騎家人買的新車,幾個月內已出2次車禍。...
--

這是有多急著去投胎...
幹嘛這麼跟自己過意不去似的...or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1: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為什麼要害卡車司機...

点评

是啊....為什麼要陷害人家..........  发表于 2012-7-7 11:40
+1.其實還是有很多好的卡車司機.......  发表于 2012-7-1 01:39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1: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條新聞
彎中太快 一場悲劇
彎點快到 請減速入灣
有的灣點跟本看不看對向來車
一個犯錯 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1: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讓我想起不久前在關渡橋下遇到的小白(應該叫大白,目測體重約90~110)
我從關渡橋下引道準備回淡水,後方一台速克達油門很大聲,騎車很兇
我心想我在你前面,有本事你就把我超掉吧!! 當我由外線切入準備過第一個左彎時
後方的油門聲音愈來愈大聲,我心想內線還有一台車可以過的寬度(我騎車路線不走極端)
你有能力就超吧!! 此時好奇心一起,回頭看了他一下, 媽啊!!! 他居然是朝著我入彎路線橫切過來,我不煞車鐵定被他頂出去,只好邊煞邊往外線閃,差點就下右側的水溝 ,看著他很白木的過彎路線(也沒多快,取線一定要這麼殺嗎?),火氣一時升上來,超到他前面擋他,他似乎也知道我不爽,拼命加速往快車道逃走,有時候真的不懂這些趕著去投胎的人,很快是嗎?
再快也要七天啊!!!!
紅色是我的預計路線,粉紅色是被逼車後我的行車路線,藍色是他的路線,圈圈是相對位置.

点评

因為它是把你頂下去水溝 不是它下去 所以它當然不怕  发表于 2012-7-11 18:07
之前去淡水也有這樣被切車過。  发表于 2012-7-1 02: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1: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BragerLais 於 2012-7-1 01:59 編輯

褲子都爆了..

就是沒輾到頭..
我看這傷勢也不小....

討厭..
不想跑山了....

今天你不去撞人家
明天他就會來撞你

想去年的823..
我他喵的..
我的左肩就是被....

哀..無救....

******************************

雖然暴頭的死法很淒慘
但某方面來說
還算蠻幸運的

至少他走得很順暢
什麼都感覺不到

只是司機
可悲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2: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騎車時要保持好心情,
心情不好,不能騎車
失戀時,不能騎車
吵架時,不能騎車
種種不能騎車的原因不貲述
生命真可貴,活著真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2: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暑假到了,深夜問題多。現在就連安心騎車上路都有危險。
我想...
如果撞他的那個人不是卡車司機而是一般的速克達,被撞的那個人可是無辜的。
我想這時候撞人的家長就會跳出來,我的小孩很乖騎車很慢。

点评

有裝至少比較有東西可以保護自己 不然就慘了  发表于 2012-7-11 18:08
卡車司機也有行車紀錄器 還是要被罰...  发表于 2012-7-2 02:37
這時候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就很重要了...  发表于 2012-7-1 09:00

评分

4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2: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SuperPig 於 2012-7-1 02:18 編輯

我只能說,買車兩個月出兩次車禍,這次爆頭不意外,雖然很悲慘,不過感覺路上又少一個不定時炸彈了..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6: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要出門跑山,看到這則新聞
有震懾提醒的效果!感恩~

点评

老闆 免驚 一輪二十就OK了  发表于 2012-7-2 02: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7: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替司機感到無奈....希望他沒事

開大車真的很怕遇到這種自己跑到輪胎下找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08: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說 .....該死的..跑不掉....害到貨車司機~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0: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呆丸就算好好開車騎車 , 也會被雜碎所陷害跑警局和法院 .

点评

說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12-7-1 11: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0: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看他出事的一瞬間,有影片嗎?

点评

有喔,不過影片應該在警察局。除非貨車司機有備份。  发表于 2012-7-1 14: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1: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有年輕意氣風發的時候
那個時候的某些行為的確是很 不知意義何在
昨天才跟以前玩車的朋友聊到
他說了 我們也是運氣好活了下來.......

年輕人很可惜 沒有機會 以後講我上面這段話了 他也付出了他最珍貴的東西.....
這個新聞還有一張是他父母悲痛的哭泣......我能瞭解那種傷心

這世界沒有完全的好人
也許他就是愛騎快 也許他就是小屁孩
但看這新聞還是替他感到難過 也許 一瞬間 他明白了也後悔了.......可惜沒機會長大了
在家人朋友的眼中 也許他很孝順 很深情 很風趣.......很不按牌理出牌

珍惜生命 做有意義的事 讓你愛的人知道你愛他.......

点评

車禍兩次還不會想...  发表于 2012-7-2 02:42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CatsNight 的帖子

我是從五股工業區 往龍米路那個左灣......
被一個看起來像學生的KTR 貼我很近硬要擠我........
我讓開之後 發現他 掛豬肉掛的很難看 車身卻沒多少傾斜(還不看路 回頭看我.....)
在差點被碰撞之後.......不爽之下 同傾切他線......
我做了不好的示範.........

点评

北宜也常看到人掛很斜 車子角度是正的 跟在後面 都會離遠一點  发表于 2012-7-11 18:10
真搞不懂那位豬肉想表達什麼....  发表于 2012-7-2 02: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1: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年輕人立志要當車手的!  只是他們選錯地方練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這篇以後,先默哀30秒。
先別罵這小弟了,已經夠可憐了。他的家人也很感傷了。況且他又不是罪大惡極,既不是濫用職權貪瀆,更不是包養名媛帝飽嘗蕉。
他只是一個18歲騎快車的小朋友。只是這次必須騎七天才能回得了家。
我們都騎過快車,只是我們都很幸運且我們都練就一身騎乘的功夫,他只是沒練成就先下線了。
第二件事就是我想我該多買幾台行車紀錄器了。

点评

他暴頭了,走得很順,不可憐,可憐的司機。  发表于 2012-7-2 03:23
買了衣樣要被罰 司機 好可憐 ...  发表于 2012-7-2 02: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1: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新聞告訴我們...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的...趕緊去買

点评

錯 !! 這報導是告訴我門 別以為買了就不會被罰  发表于 2012-7-2 02: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3: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摔了2次還不怕((唉~~
之前練車不小心滑了一次就怕到現在了
這是天注定了啦~~都2次警告了
還硬要~~((搖搖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 13: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懂這跟業務過失致死罪有甚麼關係..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点评

因為再怎樣 都會有一條 未注意車前狀況 意思就是 就算它跑來撞你 你也要後退閃它  发表于 2012-7-11 18:13
傳說中的"總是要有人負責"XD...如果獲判無罪..好像案底不會跟一輩子!!??  发表于 2012-7-2 10:47
台灣就是這樣子的法律~!要習慣!!不管罰不罰~!那司機無辜的人生都要留案底~  发表于 2012-7-1 16: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1-16 15:58 , Processed in 0.156531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