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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收容所太黑了...請各位幫幫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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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0: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6/4)晚上在我家院子裡發現剛出生的小貓
原有三隻,但待我發現時只剩一隻存活
隔天6/5早上送去收容所,竟然下午傳來小貓已被安樂死的消息,原因竟然是因為獸醫以狀況不佳為由安樂掉??
一隻出生兩天的小貓究竟是從何判斷出身體狀況不佳?好不容易捱過這一整天沒有母貓照顧的狀態,同胎的三隻中只剩這隻活了下來
我在救助牠的過程中深刻感受到他強烈的求生意志,再剪去了牠的臍帶,又無獸醫院肯收的狀況下,我只能無奈送到收容所去
原以為可暫時延續牠的生命,等待貓友下午來拯救他,沒想到我得到的竟只是一具冰冷的安樂死屍體??開什麼玩笑?
生命豈可兒戲?下午貓友告知我這個遺憾的消息,所方可知道我們心裡是多麼的震驚與傷痛?動保法不是規定十二天後才可安樂死嗎?
在我們最需要的時候,法律在哪裡??動保法哩?

p.s:小貓建檔日期6/5.編號16號.原檔已保留,請編輯隨時找我索取,我一定要還幼貓一個公道!謝謝

小貓不停的蹭著我的手,似乎在跟我說:我想活下去!不要放棄我!
原本下午就有熱心貓友準備去將幼貓帶回照顧,但沒想到竟是如此下場
幼貓是我親手救的,當下的感覺真的難以言喻
一條生命頑強的對抗惡劣的環境,拼了命的想活下去

我所感受的是他在這麼惡劣的狀態下都想活下去的"意志"
但今天收容所竟然輕描淡寫的帶過實在讓我難以接受

換個方向想,如果今天是自己的孩子遭受如此對待
身為一個父母親,一個人
對這樣的事情若還能視若無睹
小弟實在是相當的心寒

本文已對蘋果投訴,是否有大大能給與小弟及眾多貓友一些幫助
事成之後小弟一定盡我所能達謝大大們
不求什麼,只求能見報,能讓社會大眾知道這件事
我不希望那一窩三隻幼貓就這樣死的不明不白

也請各位大大如有餘力請幫小弟轉po
感恩各位大恩大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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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0: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不爽,小貓救治無解證據,我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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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4: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貓兒阿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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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萬不要相信收容所
但是也不要怪收容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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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沒有母貓的照顧,滿月之前的仔貓存活率非常低。

樓主將需要特別照顧(也就是特別花錢)的仔貓送進收容所之前,就應該做好心理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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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容所...
誇張的事情也不只一兩件..
只希望能透過這件事情讓相關單位與所有的人..
能夠以尊重生命的方式去處理未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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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2: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剛剛又看了一遍樓主的發文,覺得樓主應該冷靜一點,不要意氣用事。

自然界是現實的、殘忍的,除非有不可抗力的因素,一般而言母貓是不會丟棄才剛出生的仔貓。

或許仔貓本身就有先天上的缺陷,就算養了也長不大,因此母貓才會選擇放棄。

若是這種情況,與其讓仔貓在痛苦中成長,安樂死或許是更好的解脫,更何況仔貓說不定根本沒有長大的機會,人類的愛心只是延長牠的痛苦而已。

基於上述理由,建議樓主先釐清真相,藉由收容所獸醫的診斷報告(如果有的話)來了解仔貓的健康狀況之後,再來選擇要不要訴諸媒體。

另外說句比較不客氣的話,若樓主真的有不計一切代價也要救活仔貓的決心與愛心,就應該直接扛下所有的責任與負擔,而不是將仔貓交給收容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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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3: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jackel996 於 2012-6-6 13:42 編輯

自然界是殘酷的..
人類社會是現實的..
小貓因可能有什麼問題遭母貓遺棄..
養了也長不大...

跟為何不是依照法規公告12天後才安樂死...
根本完全無關

如果因為一些可能是客觀環境的因素..
或是主觀意識的想法...

法律就可以丟一邊的話...

那這國家還需要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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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3: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到收容所去等於直接送他上路,下手理由一大堆,真的有在算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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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4: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rickdom099 於 2012-6-6 14:47 編輯

回復 jackel996 的帖子

動物保護法第12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者。

   二、 為科學應用目的者。


   三、 為控制動物群體疾病或品種改良之目的者。

   四、 為控制經濟動物數量過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者。

   五、 為解除動物傷病之痛苦者。

   六、 為避免危害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者。

   七、 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通知或公告逾七

                       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者。

   八、 其他依本法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由者。
      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宰殺前項第一款之動物。
      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准許認領、認養之動物,不包括依第八條公告禁止飼養或輸

                       入之動物。但公告前已飼養或輸入,並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辦理登記者,准由原

                       飼主認領。
----------------------------------------------------
過了公告期限之後的安樂死是針對健康、無立即性威脅的流浪動物,如果樓主送去的仔貓真的是全身病痛,收容所的安樂死是於法有據的,請諒察。

請樓主務必弄清楚狀況之後再選擇是否要投書媒體,否則只會被對方反將一軍,弄得一鼻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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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rickdom099 的帖子

就樓主的發文來看...
並未提及有什麼嚴重的病痛...

換言之,評估進行安樂死應非屬該法§12第一項第五款的範疇...

而是送入收容所後對於動物所進行的適性評估...
在評估表中有一項模稜兩可的【已達到重病、嚴重傳染病或其他緊急狀況,符合安樂死標準】
通常未斷奶的會是以無法獨立生存列入其他緊急狀況而進行安樂死..

我認為這點已經凌駕於法位階更高的動保法規範..
而造成該時間點是否執行人員已獲得裁量權並可進行這樣的行為的爭點..

且相類似案例於2011年發生時..
動保處也坦言有所疏失...
只是後續未繼續報導..

我完全認同動物保護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場所與幾個公務員或工作人員..
而是需要完整的配套措施...

但在本質上...這兩點應該是需要分別探討!!!

而您所建議在投書前須弄清楚狀況..我想這是相當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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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7: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都摸魚混日子
每個月都固定薪水支那公務員才不會理小貓怎樣
支那公家機關的支那公務員欺善怕惡
我每次去辦事請資料都他媽藉口理由一堆
一定要大力拍桌子問候他娘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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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6 17: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rickdom099 發表於 2012-6-6 12:17
剛剛又看了一遍樓主的發文,覺得樓主應該冷靜一點,不要意氣用事。

自然界是現實的、殘忍的,除非有不可抗 ...

我從早上出門時發現小貓起
電話打個不停的問獸醫院收不收,問朋友有沒有認識有養過奶貓的
還衝去買了貓奶粉跟奶瓶
出發前緊急餵過了一些
醫院給我的回答都是:no,要不就是:不是什麼貓我們都收
當下性命交關了,是你聽到這些回答會不會抓狂?
我真的沒心要救,我一毛錢都不會花也不會花這麼多心神為他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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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6 17: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el996 發表於 2012-6-6 13:40
自然界是殘酷的..
人類社會是現實的..
小貓因可能有什麼問題遭母貓遺棄..

胎盤都還在,臍帶都沒斷
母貓生完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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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8: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rc212v 的帖子

我以前也救過一隻小貓,或許我的做法不妥,也請多多指點。

發現那隻小貓的時候已經是深夜了,小貓被人關進水管,全身髒兮兮,於是我抓著牠回家擦乾,拿吹風機替牠取暖(當時是冬天),然後找個紙箱、鋪上舊衣服,餵了一點溫牛奶,拿傳統的鎢絲燈照整晚。

第二天一大早,就帶著小貓找獸醫,包括例行檢查、清潔、消毒、打針,折騰了一上午,貢獻了幾張小朋友,也從醫生口中得知這種被棄養的不足月小貓存活率不高,要我做好心理準備。

接著又到寵物用品店購買養貓需要的器材、飼料等等,同時向店員問了些養貓須知,就這樣開始了我跟小貓之間短暫的15天相處。

這15天以來,除了餵食之外,我無時無刻將小貓放在衣服的口袋之中,只因為獸醫說小貓怕冷,不能讓牠失溫。好幾次小貓在我的身上大便小便,我也認了。也因為身上總是窩著一隻貓,我哪裡也不能去,三餐都是老婆替我買回來的,在此特別感謝老婆大人的愛心。

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小貓從睜不開雙眼、無法站立的狀況逐漸康復,開始在我身上爬來爬去,於是我開始訓練牠使用貓砂,滿心以為終於可以脫離坐監的日子了,直到牠突然在我身上脫糞、失去意識、緊急送醫依然搶救無效,就這樣結束了短短15天的相處。

我沒有把牠送進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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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1: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想救可憐的阿貓阿狗
千萬別送到收容所
送去就是死路一條居多
寧可自己帶回家照料..
再上網找人領養
如果沒辦法..那就讓牠繼續待在原處
說不定母貓會回來
或被另一個好心人帶回家養...

点评

通常母貓走了就是走了,不會回頭的。  发表于 2012-6-7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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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2: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oceanandocean 於 2012-6-6 22:40 編輯

我根本就不敢養小貓小狗之類的寵物

只要他們一死,我就是個淚娃兒!

一個大男生怎麼能哭!

点评

我哭過了,而且是當著男獸醫的面前。10幾年過去了,回想起來還是會掉淚。  发表于 2012-6-7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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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1: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rc212v 發表於 2012-6-6 17:46
胎盤都還在,臍帶都沒斷
母貓生完就跑了

跑了就不會回來...
動手去救是對的...
遺憾是在送去收容所...
但是也不是每個人或家庭都可以成為中途之家..
盡心就好了..

另外某論壇的我已經不想跟進了..
一來情理不分的人太多,法規與辦法適用順序也搞不清楚.
二來訛誤謬論似是而非的一堆..歪樓歪的徹底離譜..

說來說去...都是同樣幾個論點..

說到底..真的像你以及rickdom兄動手下去救的..又有幾個..

這不就是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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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4: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el996 發表於 2012-6-7 11:02
跑了就不會回來...
動手去救是對的...
遺憾是在送去收容所...

那邊基本上跟01差不多
今天是我經驗不夠間接害了小貓
他們要酸我罵我隨他們去
畢竟我有部分責任
但要我日後放著小貓不管,一句話做不到
趁還有救的時候趕快救
難道要等小貓掛了再來後悔?

反正我祝那些人身體健康,碰上意外有好心人送他們就醫

点评

世界因你的善心而美好,加油。  发表于 2012-6-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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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6: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rickdom099 發表於 2012-6-6 18:29
回復 rc212v 的帖子

我以前也救過一隻小貓,或許我的做法不妥,也請多多指點。

給你一個讚,真正有愛心﹑肯付出的具體表現。
我自己大概作不到這樣,慚愧

只做了一半或1/3,也還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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