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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給兩位「糞青」的公開信 (作者: 唐湘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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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0: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後由 fti767 於 2012-5-16 20:11 編輯

作者: 唐湘龍 | Yahoo!奇摩 – 2012年5月16日 下午6:43

我沒有很強烈的情緒。我看了你們的報導。才高三,卻滿18歲,書鐵定唸得不好。連「強恕」都唸不好。

等你們再老一點,回頭看今天,也許也能了解為什麼我沒有很強烈情緒,有點「淡定」。18歲嘛,不大不小,尷尬年齡。這年紀是這樣的:很不耐煩,但很會惹麻煩;以為自己很厲害,其實是禍害。這年紀,容易無聊。無聊時幹的事兒,尤其無聊。像「潑糞」。有一天,如果你們想起潑遊民糞水,還po網,你們會覺得羞,而且愧。那一刻,你們的青春總算過了。

文章頗長  請移駕至奇摩

http://tw.news.yahoo.com/%E7%B5% ... 96%8B%E4%BF%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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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1: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wowness26 於 2012-5-17 00:51 編輯

做事情請三思在行動阿阿  有前因會有後果

主要是有沒有真的知道自己幹了啥蠢事反省在做對社會有益處的事情

肉醬你真的很壞....1234不是我的錯呀  阿阿渣

你們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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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幫你永遠維持在1234嗎?我保證不擊沉你 !  发表于 2012-5-16 23:52
看到你的積分1234 的份上我就不加了  发表于 2012-5-1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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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1: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hurt1106 於 2012-5-16 21:11 編輯

回復 fti767 的帖子

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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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1: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hurt1106 的帖子

3樓悲劇了...
沙發搶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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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1: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雖然他們兩個人的罪不需逐出門牆,但還是必須得退學
如果不退學,同門的弟子的顏面如何掛的住??!!!
大錯鑄成已不可抹滅
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去監獄面壁思過,出獄後重新做人~
希望社會大眾能給他們一個機會,否則以後誤入岐途後果不勘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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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能只顧名譽 就像車子不能只看馬力 頭臉人物本來就要負責吞罵聲  发表于 2012-5-17 14:44
你這幾天偷偷換掉大頭照吼  发表于 2012-5-1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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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3: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wowness26 於 2012-5-17 13:00 編輯

回復 fti767 的帖子

肉醬這是我看過你最感性的文章....

意思是說...你po出最感性的文章 不是說你是作者(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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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3: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雖然兩位少年的行為不可取、也頗讓人火大
但更讓人覺得難過的是大人的反應....

再怎麼樣也不應該退學吧...
簡直像是校方在跟這兩位學生做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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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已經是累犯,不退學也不行,除非有專門收容這些犯錯學生的學校。將曾經誤入歧途的學生都導引到一間學校去就讀,在從內心思想開始改造。  发表于 2012-5-17 12:15
民粹治國吧.....  发表于 2012-5-17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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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0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寫的非常好阿!
但小弟覺得這是儒家思想
未必適合現今社會
給他機會,他未必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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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02: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好啦...讓他們早一點知道出社會後的殘酷...只是覺得奇怪..
他們應該知道現在網路效應那麼強大...做這些蠢事如果po網跟本是自取滅亡...
他們那來的勇氣啊..還po三段...以前年經時雞掰事也做不少..不過跟本不敢四處張揚...
他們這行為..換來這樣的下場...他們沒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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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03: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底下的回應:
「邏輯論理清晰、幽默待有期許」?別鬧了,唐先生要人家不要歧視,但是字裡行間充滿了歧視和偏見,動不動就把成績、書讀的好不好拿出來當作攻擊。我不是幫那幾個腦殼有洞的年輕人講話,單純覺得唐先生這篇文章所說的內容和他顯露出來的思想完全是說一套、做一套。


我認為這種文章參考價值不太大,講了好像很多大道理、引經據典,但是字裡行間都是歧視與偏見。

跟遊民一樣,觀念不改,態度不改,一日為遊民,終身為遊民。


幫遊民說話,反過身也給了遊民一槍。沒人甘願為遊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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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是一篇自打嘴巴的文章。至於遊民是否放棄了自己,那也是遊民自己的決定,只要合情合理合法,理應獲得尊重,不能當成歧視遊民的理由。  发表于 2012-5-17 18:12
人格的平等本來就不等同於能力的平等 能力和榮譽是必須自己努力賺取的  发表于 2012-5-17 14:47
會做游民的人已經放棄自己了 好手好腳會找不到工作?  发表于 2012-5-17 13:05
就像以前 有人跳出來說 不要欺負胖子胖子很可憐......X的 最讓我度濫就是她  发表于 2012-5-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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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09: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歉下跪捐一點點錢裝個樣子就沒事了嗎
絲毫看不出後悔的意思
還跑到橋下喝酒裝自殺小孬孬
要公開全家姓名 地址 真面目
召開記者會讓遊民潑糞回去
再像新加坡一樣處以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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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極端+1,判社會勞動服務一年。如果一年內有再犯之虞。就鞭他!!!在延長勞動服務時間。  发表于 2012-5-17 16:05
這樣太極端了!  发表于 2012-5-1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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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3: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hsyk1000 的帖子

用讓遊民潑回去 再請朋友錄影 潑屎的兩個人互潑再po上網 大家一定會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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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應該不會潑他們,但是他們喜歡潑的話,互潑是個不錯的想法!  发表于 2012-5-1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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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6: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現行社會下,學校早已失去有關道德方面的教育能力,為什麼會這樣呢?

教育乃百年基業,教育有著很多深層的運作方式,通常不會講明它的效果。大部份人實際上也不懂為什麼教育的作為下,有很多不合理的事情。.....  大部份認為的不合理,是因為大部份人不懂它所具有的意義及效用。  不過,這些不合理的事,大部份的教育學者也不懂,教育學者之是依循以往的方法及慣例而為,進而無法解釋,最後才被不懂的人解釋為不合理。

學校 在現行社會下 早就成了 學店
學校不能有效地管教學生,那又怎麼能怪學校呢?
是誰?是誰?到底是誰讓學校無法有效地管教學生?

往往很多事看來與自己無關,但事情後的鎖鏈,是一條一條牢牢的繫在每個人的身上。

科技發道、人口繁多,人們用腦袋想事情,但卻不用心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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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6: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hsyk1000 的帖子

公開家人姓名、地址、長相這樣子真的有點極端。
有句話常說,禍不及家人。
也許是他家人管不好
因為在愛的教育環境下,不能打、不能罵、不能出言不遜、不能讓小孩子在小的時候產生陰影的時代。
在這種愛的環境下所誕生的"乖小孩"。
打小孩 小孩就會打家爆電話113 投訴你!!
總感覺越民主就越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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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9: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希望把這件事情的層級談到"教育"、"學校"或者"8年級世代"的身上....

儘管我個人對於該校開除兩名學生的做法感到不妥、但這不是重點......

整體而言....這畢竟是個案,雖然他們兩人已經成年,但畢竟還是高中生

我想說的是、『我們是人、人都會犯錯。』

儘管多數人理性上都知道這點、但在人性上卻始終很難坦然接受...

特別是在網路這個可以讓人表達意見但又能在某種程度上保持隱私的平台上

這個現象就更明顯了.....

每次有強姦犯落網,就一堆人高呼『宮刑伺候』

每次又有人酒駕肇事、又有一堆人高呼『鞭刑伺候』

好與不好姑且不提、令人玩味的是這些聲音雖多

但實際上好像沒有什麼團體跟組織真的為了促成這些罰則而賣力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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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搞不好的話會罰到自己身上!簡言之,哪個立委不喝酒?每個立委都有錢請司機?  发表于 2012-5-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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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6: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反而縮,反求諸己!(E04!我怎麼跟唐先生一樣,都在吊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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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書袋子不是誰的專利阿 XD  发表于 2012-5-1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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