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查看: 1844|回复: 22

[閒聊] 車友在討論區討論兼買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8 15: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後由 rall206 於 2012-5-8 15:56 編輯

車友在討論區討論兼買賣

造福車友?

做生意滾邊去?

你的看法是什麼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6: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你在打什麼

点评

就是某些人在討論區有營利的感覺囉  发表于 2012-5-8 16: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6: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6: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瀏覽了一下我常看的板(FZR NSR 閒聊)


還是看不懂,建議你可以試著聯署開猜謎版或許大有可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6: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記得PO文有要按字數收錢...

可以更鉅細靡遺的說明一下嗎?

還是你想針對誰人才這樣PO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想公開討論~就直接點名吧......
如果不好意思的話還有其他管道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17: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就擺明在二手部品交流.販賣.

這樣的人.用意就很直接明顯.這樣還滿ok的.

有些則偶而會在討論區出現(就是有點像是在打廣告啦)

沒有針對誰啦

只是看看大家對於這樣的看法是什麼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7: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rall206 的帖子

我了解你的意思......

首先
私訊聯絡沒人管的到~這部分也沒人會去管
再者你提到在文章中張貼網拍或是交易區其他這方面的連結......
全面禁止的話好像沒有必要......
我自己尋版的話~我認為發文者跟PO連結有直接對價關係~我會直接隱藏文章...
如果看不出有直接對價關係的話.......
由管區版主自由決定文章處理的方式......

其他我沒有提到的方式~
或是板規沒直接提到的方式~
我多半會當作沒看到~特別是地區版......

所以你不舉實例~沒人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

点评

你懂我的明白.就是這個意思.  发表于 2012-5-9 08: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8: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TO高級屁孩大:
這叫作置入性行銷啦^^

点评

你懂我的明白.就是這個意思.  发表于 2012-5-9 08: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9: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生意的該不會是那個""XX的需求我懂""的那個吧??!!!

.....我知道我要被公幹了...XD(來酸)

点评

爬文 一直摩拳擦掌等待放大招的機會  发表于 2012-5-8 19:58
積分1491分要被擊沉沒那麼容易,免驚XD  发表于 2012-5-8 19: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2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目張膽

站長掃版   (整版砍掉)

已有前例

切記切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23: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rall206 的帖子

可以說明更清楚嗎? 蠻想知道是什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00: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rall206 發表於 2012-5-8 17:43
有些就擺明在二手部品交流.販賣.

這樣的人.用意就很直接明顯.這樣還滿ok的.

其實沒什麼想法...不要礙到人就好

点评

所以只是閒聊囉(吹口哨~)  发表于 2012-5-9 12:43
同感!  发表于 2012-5-9 01: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02: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板規就說不行了.當然是不行呀.
否則po討論區前兩頁都在賣東在徵西.然後一堆灌水. 頂文
不過置入行銷.我是覺得還好啦.不要太誇張就好
(譬如說分享文 重複強調在XX車業改 .X師傅手藝多好多好...這就有點小誇張了)


点评

你懂我的明白.就是這個意思.  发表于 2012-5-9 08: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04: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點私訊給版主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12: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rall206  你懂我的明白.就是這個意思.


不好意思我看不懂文言文......

点评

唉......就是要個公平這樣.....  发表于 2012-5-14 12:23
不是只有一件.但也不是同個人~  发表于 2012-5-9 15:41
個人大膽猜測跟某F開頭帳號的車尾燈有關,保安!PO分享可以分了再分,又分了再分的嗎?  发表于 2012-5-9 13: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16: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rall206  不是只有一件.但也不是同個人~

這個我有看到,但是Z板是個自由的論壇,車友有分享的權利。
而很多的東西並不是車友個人所能開發的,所以買套件,尤其直上套件,
就變成一種常見的事,而碰巧的事情當然就是這麼多。
當然許多人是假分享之名做廣告之實,但是他確實有改,他個人也很滿意,
故而發發分享文,說實話也不算錯,了不起就同類的文整合成一篇吧!

基本上我不方便,也沒資格說什麼,了不起就直接省略不去看,
因為那些所謂的套件都有些不知所謂的擁護者,但是我們又不能直指他的缺失。
所以乾脆索性不看,眼不見為淨。

當然也有人誤踩底線的,之前桃竹板的人就有誤踩底線。
而這條界線的拿捏,對板務群來說,真的不是這麼容易捉。
一放鬆就會有人假分享真逛告,捉太緊又限制了大家的自由發揮。
難不成以後套件組的只能貼在靓圖區,土炮DIY組的才可以發分享文?
那異種移植該算套件還是分享?
還是用分享的內容來分?直上沒解釋的算犯規?有解說的算分享?
那有的人只會做,他就是不會說啊!要叫他怎麼寫?

還是有一套完整的想法來大家討論、規範。
就像板規開宗明義說的:
本板規則以Z版規定為主要精神,不另訂定條文。 惟以FZ/FZR板板主的發言視為規則。
在不影響本板車友的權益之下,本板將開放最大限度,以期使車友間的發言能更加活絡!!
白話文版本:在FZ/FZR板,板主說了算,但是板主基本上不太管事。

所以在最大限度下給車友自由,希望的就是車友自重囉!
但是有些人真的不知道自重該怎麼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6: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應比較慢
最近在討論區看文章才慢慢開始感覺
好像越來越有那麼點廣告~置入性行銷的份為.偶而參入再討論區內
故有此一問

原來大家都是知道的
而且都是可以接受的

閒聊閒聊~
再說這樣的文章~以前就曾經看過~(就當時沒什麼感覺也看不出來)
只是在這個時間點發文
這篇真的沒有針對誰(所以不要再大膽猜測了)

只是閒聊一下看法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6: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rall206 於 2012-5-9 16:59 編輯

我也不是很明白
為何一定要說
"針對誰?"
"哪個事件"

明明這樣的事情
大家似乎都知道了
不是嗎?

然後我問大家
看法是........?
就只是這樣啦~

点评

會推測只是因為是最近的,千萬別誤會!  发表于 2012-5-10 12: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18: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置入性行銷?
Take easy.be relax

東西好不好~用過的人最清楚...
文章尺度倒也不需要看管得很緊......
因為這方面的尺度過嚴~對討論區的壞處大過於好處...

就好像:
我手上有不少Acerbis的零配件人身部品...
我每買一個東西~寫個文章分享一個~
我覺得好用就寫文章分享給大家~
但是眼紅的鄉民會不會開砲我圖利XX路的那間車行???
那我到底是真心分享還是真心圖利做生意?

總而言之:
遇到這種問題處理方法有兩個:
1.請直接開槍開炮~如果你是激進派而且站得住腳的話
2.請私訊給管區版主

所以到現在:
我還是沒有收到私訊~
因為捕風捉影~也是很大的亂源......

這樣誰以後感發表分享文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1-17 07:27 , Processed in 0.149901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