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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於SOPA法案想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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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0: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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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0: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個無限授權讓民主邁向共產的法案.........
與其說是要解決盜版問題,不如說是要整頓網路使用方向......
讓網際網路變成僅有工作傳輸資料用而已,分享或娛樂功能幾乎完全被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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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和共產是兩回事,你要說的是自由市場和共產吧  发表于 2012-1-30 12:40
對於現金網路發達的時代來說,會整個扼殺掉網路環境  发表于 2012-1-30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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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1: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dearlight 的帖子

沒過高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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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发表于 2012-1-30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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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3: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ACTA也是讓我胃痛的法案呀.....

点评

真的 台灣還想要簽勒...  发表于 2012-1-3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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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6: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過了就不用看動畫跟載音樂了
日本動畫會這麼紅多少跟這些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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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7: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網路資源分享是兩面刃
但是我很高興沒過+1
有些東西,當地還真的是很難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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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況且我並非有錢人 很多東西都是要先看過覺得好才買!  发表于 2012-1-3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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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9: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對M$等公司來說.有過最好......
(因為$7授權雖多.但都是商業授權多.個人購買反倒少的可以in Asia= =a)
對一般用戶來說.沒過最好......
這樣#$才不會把"偶up到免空的nb用還原檔"當成稻板......
(偶根本懶得燒......256mb隨身碟+xpe+網路.....根本免帶啥鬼了-_-)

点评

如果全部東西都要錢!那就變成只有有錢人才用的起!  发表于 2012-1-30 10:10
SOPA法案當初可是美國著名科技公司聯手抗議才會撤除的!  发表于 2012-1-3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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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11: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維修手冊蒸發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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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很多逼的偶得一個一個重找.有些則完全完蛋.原廠也不提供舊版(XP用的.現在一堆剩下$7).剩收費DL還有部份= =a  发表于 2012-1-30 19:35
OAO?  发表于 2012-1-3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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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23: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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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00: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陰謀的是ACT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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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4: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jackel996 於 2012-1-31 14:32 編輯

站在防堵盜版的立場,近乎全面封鎖的手段確實有效..
但是似乎有點過頭了=.=
別說玩家或是一般用戶受到影響..
今天我玩遊戲發現一個打法很特別想要分享.
錄影並剪輯了遊戲影檔配上遊戲中好聽的音樂..
上傳到網路空間...
然後問題就來了...=.=

對於廠商來說..
網路平台的這類型資源,
說的實際點就是免費的活動或是宣傳平台..
廠商可以有免費宣傳平台..
平台商也希望多一點資訊提高網站的被使用與造訪率..
用戶可以更便利的獲得更多資訊..
並非完全不好到需要用這麼激烈的手段禁止..
這樣搞下去,往後的廣宣預算要彌補這一個空缺.
勢必需要再砸入更大量的資本..
當然廠商又不是善堂..
最後當然也會反應回消費者身上...

人皆有言論自由且在一定程度內對享有著作權物的再製重製..
對我來說,這法案目前看起來的內容,無疑是剝奪以上兩點..
更何況有些""對法案而言的侵權行為""..
連廠商都不出聲,甚至樂觀其成...
也不知道那些官員在瓜拉瓜拉什麼...

況且..對於吃他們國家那套的國家,
可能會吃他們那套....
那對於不鳥他們的國家...他們也頂多把該網域封王..

難道這法案管的到對岸設立的網站=.=?
哪天人X網的消息用了有著作權的圖片或影檔..
是不是也要請FBI去關一下=..=?

立意良好,但手段不好...
說難聽點,也只是關著門打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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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31 16: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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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7: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jackel996 於 2012-1-31 17:50 編輯

回復 dearlight 的帖子

台灣官員什麼不想參加..
整天只想加入外國的組織或是學人家改變..
問題是到時候會學成怎樣..弄出什麼花招誰知道..

學人節能減碳..
減到機車環保期數飛天的高..
再看看汽車、看看工廠..真的減碳了?

學人兩段式左轉..
學到變成什麼鬼樣子..
怎不學學考照制度??

我自己看他們只覺得...
有好處就上..
不然就是當潮流要跟..
然後做了不少荒唐事..
最後再搞出一堆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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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31 20: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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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22: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airforces 於 2012-1-31 22:43 編輯

http://techorange.com/2011/12/22 ... ic-will-stay-legal/

根據調查,三分之一的瑞士民眾從網站下載未經授權的音樂、電影和遊戲。跟其他國家一樣,瑞士的娛樂產業也抱怨網路盜版讓他們蒙受鉅額損失。因此,從去年開始,政府開始思考是否該對這樣的現象做些什麼。

瑞士政府展開一項研究,試圖找出網路下載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他們進行調查,也借鏡荷蘭政府去年的研究,最後決定維持個人用途的檔案下載合法性。

研究報告指出,每當一個新的科技媒介出現時,總會出現一些「濫用」的行為,這是科技進步時,必須付出的代價。在這樣的情況下,贏家是那些能運用新科技,提升競爭優勢的人;輸家則是那些沒有順應科技發展,並且持續維持舊有商業模式的人。更何況,即便是在盜版猖獗的現在,娛樂產業也未必虧錢。

瑞士政府認為,娛樂產業反對所有的技術創新,是出於對於自己商業王國將會倒閉的恐懼,這並非面對環境改變的良好態度。這份研究報告還檢視了一些反盜版法,以及其他國家近期對盜版採取的手段。研究指出,法國今年就花了 1200 萬美金(約 3.6 億台幣),瑞士政府認為這筆金額太過高昂。

因此,瑞士政府給娛樂產業的建議是,他們應該適應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否則就等著倒閉吧。他們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必要修改法案,因為無法證明下載行為對於對於國家文化產業有任何負面影響。

==============
http://www.facebook.com/60smygeneration/posts/371163302897516


Megaupload被抄家的真正原因

2011年12月,就在這次肅清行動前幾個禮拜,數位音樂新聞網發佈了一則消息,內容指出 MU 的創始者們將推出一項新的服務,這項服務將會撼動全世界音樂工業的核心。

這項服務叫做 MegaBox

在計畫中,以雲端技術為基礎的 MegaBox 將會是音樂取得的全新管道,並且藉由 MegaBox ,音樂創作者的獲利機會將會比與唱片商簽約來的高。

MegaUpload 的創始人 Kim 'Dotcom' Schmitz 在接受 Torrentfreak 訪問時這麼說道:

「環球音樂知道我們將要用我們自己的音樂渠道,Megabox.com ,和他們競爭。 Megabox.com 將使創作者可以直接將作品賣給消費者,並且 保留其中90%的獲利 。」

他們不只是讓音樂創作人保留九成的收益,他們甚至打算付錢給同意讓使用者免費下載音樂的音樂創作人。

「我們使用的方法就是 Megakey 系統, 透過它,使用者免費下載音樂的時候,音樂創作人就會得到收入。」Dotcom 這麼說道:「你沒聽錯,就算是免費下載的音樂,我們也會付錢給創作者。這個 Megakey 系統的商業模型已經由一百萬用戶測試,而且是成功的。」

(以上轉自台大PTT)

簡單來說,MU的另外一項服務MeagBox上線後

會產生很多音樂人,這些音樂人可以利用Megakey獲利

而消費者可以合法的用更低的價格甚至免費下載音樂

想當然,這將嚴重的衝擊環球音樂和其他音樂公司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MU剛好有把柄讓別人借題發揮,所以就被人家給抄了

我還是覺得問題出在那些貪婪的唱片公司身上。
========================

上面貼上兩則轉貼報導。

所謂的「反盜版」說穿了,就完成對資訊管道的壟斷和獨占。獨占的是利益而不是創作。因為它反而對一個地方的創作會有迫害創作會需要激發和各式各樣的資訊交流。「智慧財產」是一個對智慧沒有什麼益處的發明,骨子裡在保護的是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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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31 23: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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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23: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沒過
不然以後都不用追新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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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 11: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dearlight 的帖子

當初好萊烏是不是也是用了愛迪生的發明不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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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16: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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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 21: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 可是我的遊戲都是載的

点评

你覺得設計者還想要在設計遊戲嘛?  发表于 2012-2-1 21:26
但是 對於好遊戲 買正版支持是應該的 設計者花心力製作遊戲 如果賺不到錢  发表于 2012-2-1 21:26
說簡單一點 這法案通過 你以後都沒遊戲抓了!  发表于 2012-2-1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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