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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31 19: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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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給:狐
阿啦啦........真的滿慘的~"~...... 不過那位警察真的不夠明理耶..明明就看到那位保時捷有錯在先.. 還開你的單子..滿為你打報不平低...... 不過假如當時速度不夠快的話,如果緊急煞車應該也來的及吧?? 就算煞不住撞到他的車子,也不是我們的錯吧^^a.. (保時捷耶........再白目的話損失絕對不是我們~) 下次再看到,狐你就給他ㄎㄟˊ下去...= =+ 另外我覺得有一點滿感嘆的~"~.. "後來看了我的證見,說早講嘛, 同是公務人員,早些拿出來就不開了" 這種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想法......唉..... 苦的只是我們這些死老百姓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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