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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9 22: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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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給:bryant 當然是要回來,車主看到車在那間車店後,找其他的車友一起去, 就跟車店說車是他的 <那台車連換顏色跟鑰匙頭跟外觀都沒變> 車主鑰匙一開就開,車店做賊心虛,自知理虧,就還他了<這車沒證明文件> 如果不還,那你應該知道這車店的下場會怎樣.........嘿嘿嘿!!!! 以上是我的"麻吉車友"告訴我的,<車主是他朋友,我也認識的車友> 我會幫你注意的,盡量找不出名的店,<有知名度的車店,不會為了贓車而砸了車店的名聲>,網路也要注意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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