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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行機車-路權交流活動 暨 機車黨第一次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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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06: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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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07: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說真我開著車上路時
還真的會把你想法一一否定掉..

有種唯恐天下不亂+好傻好天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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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0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後由 althewind 於 2011-2-25 09:13 編輯

自己的權益不懂得爭取就算了,
還要說人家是來亂的,
政府的愚民政策真是成功啊...

請別忘了,
當初就是有像孫先生這種好傻好天真的人,
今日我們才不用繼續薙髮留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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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開車:騎車 時間大概是 1:>100 吧..我也不怎麼認同這類作法  发表于 2011-2-2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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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09: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認同你說的話...(懶得打了)"

也許你不認同部分用路人的行為

但是你應該承認大家都有用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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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0: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當我開車時
碰到亂衝亂坯的機車我會幹譙
但當我騎車時
碰到公車或小黃為了載客突然變換車道時
就幹得更大聲
這就是換個位置就換個腦袋
其實大家都是用路人
都有權利發表意見
我想樓主的用意並不是希望大家因此爭論
而破壞情誼
而是針對機車在道路上被大車壓迫無處可逃
爭取權益而已
參不參加在各人
不需要傷和氣啦
發言如有得罪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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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我的意思就是這樣  发表于 2011-2-2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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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2: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會有這種回應  乃預料中事
一樣米養百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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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4: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樣米養百樣人,但我們不可能切割出百樣的平行世界(如果可以的話是最好),我們只有一個共同生活空間,這總不能假裝看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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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6: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只要看到計程車愛快就快,想停就隨處停,我就會想到"牌照稅"計程車繳的沒我的自用車多,但是出車禍時下車鬼吼鬼叫的還比大聲的.( 這還不包括三不五時的無線電計程車打群架 )

話再說回來, 一般大眾化的機車連個"牌照稅"都不用繳, 到底是要爭什麼?
爭取堵車的時候機車可以行駛人行紅磚道 和 越過雙黃線逆向行駛 !
還是要爭取上高速公路免繳過路費.

乾脆爭取闖紅燈不用被開罰單好了,反正在台北闖一百次紅燈 ( 含紅燈右轉 ) 也難得被抓到一次, 既然紅綠燈和交通法規"徒具形式" , 就都不要開罰單好了, 皆大歡喜不是嗎 !!!
反正花那麼多錢養交通警察不是為了執行公權力, 只是為了上下班時間指揮交通, 那請外勞來指揮就好了( 還比較便宜 ) , 何必養那麼多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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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警察只有空在人行陸橋偷拍~沒空抓汽車違規  发表于 2011-2-2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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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7: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難道只有機車的納稅人繳的稅都沒有用在禁止機車行駛的地方?
有的話就不能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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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2: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後由 pg5087 於 2011-2-25 22:32 編輯

說真的我很想知道 支持的人..
大概有幾成是實際開車資歷超過六年以上??

不然我覺得
這只是為規避處罰而廢止禁行機車的鄉愿
講白一點(很難聽)..
只是烏合之眾 官員聽你們放完屁就直接去喝他的下午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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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2: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pg5087 發表於 2011-2-25 22:30
說真的我很想知道 支持的人..
大概有幾成是實際開車資歷超過六年以上??

我開車超過十八年,
機車與汽車的使用比例約1:1,
這樣夠不夠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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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2: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 althewind 的文章

很好!!
期待你當日會有建設性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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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2: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 pg5087 的文章

支持機車路權運動不是光靠一次性的活動,
我平時有機會就常對週遭的人宣導相關理念與觀念,
我的建設性言論已經有很多人聽過了;
我也期待你在此能有建設性的發言,
而不是光靠個人觀感來評斷爭取機車路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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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講難聽一點的就是那該死的車種分流
想改掉這種分流法.......
我看要等雙中變一中看有沒有機會吧
現在........沒聽說現在修法比立法難嗎
其他的怕說出來得罪太多人
所以自我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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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後由 cony51715 於 2011-2-25 23:18 編輯

不管支不支持~
大家都有權發聲~

何必一直扣人馬力呢?

不同意別人的做法...也不用補人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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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討筆戰,
煩請先想想自己的言論是否過於主觀;
在此針對你第一次扣我分的問題來做回答:
政府在各項交通設施與政策部份明顯歧視二輪族群,
同時長期宣導不正確的二輪交通觀念,
現在二輪路權意識逐漸抬頭,
連台北市副市長在日前都曾指示重新檢討許多路段禁行機車道設置的必要性,
在在突顯過去政策的不當!
你自己也是騎車一族,
你習慣被不公平對待也就算了,
卻還回過頭來胡亂批評想爭取自身權益的人,
這不是中了政府愚民政策的毒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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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後由 mika7340 於 2011-2-25 23:53 編輯
pg5087 發表於 2011-2-25 07:40
說真我開著車上路時
還真的會把你想法一一否定掉..


機車在法律上就是汽車, 只是被99條綁的死死的而已!

禁行機車要全面取消的路還很長, 但市府(地方政府)也慢慢的在取消!

車種分流是交通毒藥, 全世界只有台灣敢用這種政策!

快車道速限跟慢車道速限不一樣嗎? 快車道有路邊停車? 快車道有公車斜停靠站? 快車道有計程車隨意停車上下客? 有計程車徘徊找客人? 快車道有路邊停車開車門? 快車道有車子從巷口衝出來?

四輪汽車駕車與機車在單一車道並駛就是違反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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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 cony51715 的文章

我無所謂啦,
被扣分又不癢不痛,
我的理念是實踐,
而不是在網路上計較積分的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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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後由 pg5087 於 2011-2-26 00:10 編輯

扣分是因為您的言論語帶挑釁
我不是那種人 要的話不止區區10分了事
不點出來或許你(跟其他人)永遠認為我在找你碴
既然開了快20年車 想必歲數也有一點
(接下來的這句話 留給你自由發揮..)

既然想知道我的想法.. 無妨
我有因為閃大車而逼入快車道
而開過禁行機車的單 當下是很不悅
但我基本上是不贊成廢止
大概信手拈來兩點:

1.還是老套的言論: 道安觀念未建立
今天不是你一個人守法觀念對
而其他人就會被你"感染"到安分守己
有多少人嘴上是一套立意良善??
又有多少人騎車是靠身分證??
有太多奇奇怪怪 卻又方便自己的行為
每天在道路上發生

2.合理的執法判決邏輯
我認為台灣有個看起來很詭異
但實際上碰到卻又斤斤計較的名詞 : "肇事責任比"
外掛個帝王法條: "應注意而未注意"
今天假使你開車
不幸輾過了一位機車騎士  而使對方傷亡
不管他是自摔 闖紅燈
ooxx的理由滾到你輪前給你這樣一過
就算舉證成功  但你開車就是個問題!!
這很現實 不敢奢望全身而退
但你會心甘情願買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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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00: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後由 pg5087 於 2011-2-26 00:14 編輯

另一點比較惡烈的是
執法人員挑軟柿子
或是"拼業績"的怪現象

在下就曾經在自宅附近派出所 親耳聽過:
"某某  你還欠18張紅燈右轉單"
不久 才去年聖誕節的事...

如果上級官員還有點自我良知
這點看來是好解決
怕的就是矯枉過正
讓基層員警出現"擺爛"
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執法空窗
這是兩難
但也間接呼應到上述第一條的道德感
我想到的 已非單"廢止禁行機車"的問題

為何要規定這法條 而遲遲不肯鬆綁
您要不要試著想想看反方立場
我是有想過正方考量而非一言堂喔!!
因為事情不是一昧的往前衝就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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