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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交通事故【和解書】基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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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21: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延續上一篇http://www.zclub.com.tw/discuz/thread-98085-1-1.html

先講「和解書」的基本觀念。

一、形式不拘、需具體對於事故發生做敘述,並且雙方「簽名」、「蓋章」或「打手印」!!!
PS:雙方簽名具結的時候須在雙方姓名下,著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這部份請雙方自行填寫。

二、和解雙方因適用民法之緣故,故雙方須年滿20歲,方具備簽署和解書之法定能力,若未滿20歲,請對方家長到場處理吧,
(不能因為對方苦苦哀求心軟,事後對方家長若要究責,問題會變的更複雜與對自己不利,對方不請法定代理人,就叫警察到場。)

三、不論是簽名、蓋章、打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具備其一即可,當然台灣之於國外相對重視蓋章而不是簽名,所以才說能蓋章或打手印更好!!!
(PS:美國與台灣相反,美國重視簽名大於印章;這與各地民情有關,美國人認為簽名偽造機率低、印章容易被盜用,台灣人認為印章大家會好好收藏,簽名容易模仿。)

四、一定要親自核對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是否於和解書中簽署的相同。

五、如果當下無法對於賠償金額做推論達成和議,則可載明「甲乙雙方同意指定AA修車廠,並由O方(肇事者)負擔所有修繕費用。」。

六、和解書係諾成契約的一種,並不需有「證人」在場,僅需雙方合意即可。
(PS:買賣也是一種諾成契約。)

七、建議麻煩一點,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內容相同,雙方留存。
(也可以用影印的方式,但是請將在影印完之前自己留著正本,因為須要離開現場勢必要先進行現場的清除,至少要留有和解書,免得被對方破壞,影印完後,請記得在影本上加註「正本與影本內容相符合」,並請甲、乙雙方在該條文下簽名蓋章或打手印。)

八、事後要是有任何一方反悔,相對方可提請訴訟請求履行和解契約。

二、和解書內容中須具體做陳述,包含幾個要點!!

1、兩肇駕駛姓名、各自駕駛何種車輛、請註記車牌號碼。

2、肇事經過,需詳細寫明雙方行經路線、行駛車道、是否有轉彎或變換車道,若有的話註明是否有打方向燈、行車大約速度、有無闖紅燈或紅燈左右轉等等。

3、記載下當時事故的時間。

4、簡單敘述事故地點,EX:XX路與OO路交會口,擦撞位置靠近OO路分隔島之類的,如果有拍照的話這邊就會拍進去。(第二點中也需做簡單載明較妥當)

5、紀錄車輛有無受損,需簡單敘述損傷位置與狀況;紀錄人員有無受傷,需簡單敘述受傷位置與狀況;最後註明O方願賠償X方多少金額或是做何種處置。

6、茲因事出意外,甲乙雙方願以和解結案,故開具本和解書,除陳述上開事故經過外,並條列下述雙方合意之和解內容。

(1)、由O方負擔X方該次之車輛之修繕金額(或人員受傷賠償金額),總計新台幣.........元整。(須註明如何支付、何時支付、或是業已支付。)

(2)、於此和解書具結後,甲、乙雙方或任何人皆不得要求賠償亦不得有異議,並願意拋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權;若已提告,應即無條件辦理撤銷告訴。
PS:亦可寫
「與此和解書具結後,受賠償方或任何人皆不得向肇事方提出其他賠償並不得有異議,並願意拋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權;若已提告,應即無條件辦理撤銷告訴。」

(3)、上述和解書之各項內容與和解條件業經甲、乙雙方合意並同意遵守,特立此書為憑。

7、於和解書最下方簽立甲方與乙方之相關資料,可由甲、乙兩肇各自填寫個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
PS:地址請留戶籍地址,與身分證相同。


以上是和解書中需要詳細載明的事項,請各位謹記。

下方簡圖是對於上述和解書做簡單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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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22: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謝您!!!
希望用不到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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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8: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詳細,先加到最愛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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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8: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建議麻煩一點,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內容相同,雙方留存。

這點有點錯誤...和解書需一式三份...車禍雙方各一份..

另一份需送車禍當時的處理單位..以便銷案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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