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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竹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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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1: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udn.com/2009/11/21/NEWS/NATIONAL/NAT2/5263439.shtml

看完這新聞
感覺好心酸


應該是可以跟一般正常人活著的人
卻在14年前被人性侵

最後在這般的風中殘竹的狀態活了13年
不懂得微笑..
不懂得快樂..

在苦難中這樣活著..
沒有一絲快樂的去了..


然而
真正的嫌犯
卻似乎沒有抓到
"可能"讓一個人白受冤屈14年....



真搞不懂
那個加害人
當初為什麼可以有辦法下手?

怎麼了?
這個社會....


既氣憤
又難過....


(好像發錯版了?是不是要在閒聊打屁版才對?)

[ 文章最後由 BragerLais 於 2010-1-22 21: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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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真的很糟糕

法律就是看證據,但是如果沒有有效證據

很多地方設備不足,沒有監視器,或是採樣的疏忽都會丟失一些關鍵證據

這往往會讓原本沒罪的人有罪,或是罪大惡極的人無罪

為了防範恐怖攻擊

倫敦花三百萬英鎊(兩億台幣),裝四百萬支監視器,

我想台灣應該很難做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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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2: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權人權

正義使者大聲疾呼保障犯人人權的同時~

但卻從來沒有人正視被害人/被害者家屬的人權............

[ 文章最後由 xingtian0512 於 2010-1-22 22:23 編輯 ]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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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2: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剛剛看過新聞..

真的令人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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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22: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 trashsuede 的文章

算了吧....
就算台灣真花了2億去裝好了
真的能發揮作用
不是空機
不是浪費公帑
不是用來洗回扣的
到底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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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22: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補上聯合新聞網討論串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 ... ;view=1&face=13

其中一段我覺得說得很好的文,來自網友linglee :
「法官說證據有瑕疵,那麼請追究採集證物的檢警責任,判個十年八年應該是最低刑責,因為你採集的證據力不夠,差一點害死一個人,一條命換十年八年的刑期,檢警應該覺得伐算。
台灣的司法人員爛,在於沒有懲處機制,隨便這些人愛怎麼搞,高興就說你犯罪,收了黑錢就可以讓一個死刑犯無罪,只要把證據弄一點點走,就能讓這個案件逆轉。
請先研議這些司法人員的懲處機制,否則台灣隨便都能冤枉或縱放人犯,台灣司法永遠得不到公平公正的機會,台灣人只會養一堆啃食人民血汗的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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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2: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BragerLais 的文章

小的時候
懂事的表姐跟我說這個新聞
我那時還以為她是嚇唬我的

雖然那時候真的有唬到我(就像爸媽都愛用警察這招來騙小孩那樣)
不過,小朋友總是沒在意那麼多
過不久就忘了,沒當一回事

直到前陣子
看到新聞
才知道原來這是真的

我好慶幸我跟親戚的姐妹們
都能幸福的活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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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23: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7# verycuteme 的文章

最氣憤的是....

加害人的逍遙法外
至今仍然沒有抓到
以及冤案暴力逼供
還有受害者的苦痛

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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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3: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台北縣還是市,要花好幾億裝修監視器,

或許真像樓上大大說的,裝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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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23: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9# 685259 的文章

公帑一堆都嘛浪費....
光是道路就老是被我們Z版給罵個不停
為什麼老是要亂挖柏油路?
洗回饋嗎....
為什麼要裝空機?
洗回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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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3: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8# BragerLais 的文章


是啊!!

台灣有太多這種社會案件了
真不知道是加害者都很會逃
還是警察都很不會抓

但結論
最可憐的都是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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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23: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1# verycuteme 的文章

哀....
以當時的辦案能力....
錯誤率很高就是了....


(雖然現在也沒好到哪去)
(以前是礙於技術科技等等)
(現在是礙於辦案心態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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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1: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剛好剛看完新聞,感覺真的很震撼!     因為我跟他差不多大!      

差不多的年紀他竟然有這種人生遭遇,真的讓我覺得要好好珍惜現在所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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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1: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ragerLais 於 2010-1-22 21:48 發表
http://www.udn.com/2009/11/21/NEWS/NATIONAL/NAT2/5263439.shtml

看完這新聞
感覺好心酸


應該是可以跟一般正常人活著的人
卻在14年前被人性侵

最後在這般的風中殘竹的狀態活了13年
不懂得微笑..
不懂得快樂..
...

在竹竿上採集指紋那好像不太對?總覺得那裡怪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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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7: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想到那小妹妹....唉....可憐~~台灣的司法.....只能說不行啦~~搞了這麼久...最後無解......這就是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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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8: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ragerLais 於 2010-1-22 22:31 發表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 ... ;view=1&face=13

其中一段我覺得說得很好的文,來自網友linglee :
「法官說證據有瑕疵,那麼請追究採集證物的檢警責任,判個十年八年應該是最低刑責,因為你採集的證 ...

其實檢察官是有業績
不能避事,甚至要自己去找"事件"辦
但確實不像你說的那樣,"懲處機制"
不過有微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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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1: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真的害死人了
既難過又生氣
好可憐的妹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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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1: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的司法人員趕羚羊草支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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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23: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把加害者


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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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2 11: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人因該早就去死刑 為什麼要拖到現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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