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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還在煩惱機車撞壞或急過戶須要驗車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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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11: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車子超過5年或撞壞須驗車過戶~
這裡教您賣車人不用先驗車的煩惱
買車人回去自己搞驗車及換色
機車先(過戶)~在驗車復駛
可辦理停駛,停駛期間不得超過一年,一年內可申請復駛,逾期逕行註銷牌照。



辦理復駛登記手續,限在原申請停駛之監理單位辦理



變更車體之顏色,過戶可以(同時辦理)。



一、應備證件:
1.車主身份證件:
(1)個人名義:A或B擇一檢附
  A:車主親辦:新、舊車主之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B:委託他人代辦:
   (A)新、舊車主之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B)新、舊車主之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
   (C)代辦人之身分證。
2.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3.行車執照。
4.辦理時有效期間超過30日以上之新車主投保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5.蓋妥雙方印章之過戶登記書。
二、規費:
1.汽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200元,機車行車執照費新台幣150元。
2.機車行車執照屆(逾)有效日期者應同時繳納二年燃料使用費。
三、注意事項:
1.如有違章、欠稅費應先結清,並應先繳清當年期稅費(如在最近一個月內繳納者,
 請檢附繳納收據)。
2.車輛已逾行照指定檢驗日期者,應先檢驗合格。
3.禁止異動或有動產擔保設定者,均應依規定先行撤銷或塗銷。
4.汽車新牌照登記書或行車執照遺失,可同時辦理補發手續,惟如同時遺失兩項者,
 應至管轄之監理單位辦理,不受理越區作業。
5.車主未滿十八歲請攜帶監護人同意書暨監護人身分證。
6.汽車出廠10年以上、機車出廠5年以上,過戶應先經臨時檢驗合格(但於一個月內
 已參加定期或臨時檢驗合格者免)。
7.營業車、自用大型車、自用小貨車及其他受管制車輛,另依各該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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