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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交通部新聞稿(550cc以上重機要換新車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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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9: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部新聞稿
新聞類別:例行記者會 業務類別:.焦點新聞
   
新聞日期:96 年 09 月 04 日 新聞提供單位:路政司

 
新聞提要: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開放修法事宜 

 
新聞內容:
  總統96年1月29日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有關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條文規定案,本部已完成施行相關配套子法修訂,預計於10月底前完成相關施行準備工作,目前已會銜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自96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配套修訂子法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權開放之修正重點說明如次:
一、相關配套修訂子法
會商相關單位檢討修正完成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及「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6項子法。
二、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開放修正重點
(一)所有機器腳踏車仍均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二)全國16條快速公路,採原則開放,如禁止進入或行駛,將另行公告並設置必要之標誌、標線或號誌。
(三)行駛快速公路時,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配戴全面式安全帽,並自行穿戴相關安全裝備(如眼睛防護具、防摔衣、防摔褲、防摔靴及防摔手套等),以維行車安全。
(四)於快速公路行駛途中,遇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並牽移離開車道,同時在故障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設置可於夜間距離200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並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五)一般道路除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應依指示行駛外,原則開放行駛內側之快車道及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
(六)現行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訓練考驗區分報考550立方公分以上或以下2類,報考550立方公分以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考驗取得駕駛執照者,限制僅得駕駛550立方公分以下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七)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比照汽車懸掛二面號牌,號牌顏色為紅底白字,550立方公分以下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則維持現行一面號牌,顏色為黃底黑字。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20: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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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cc大型重機車11.1開放行駛快速公路 免兩段左轉

更新日期:2007/09/04 19:00

交通部今天表示:550cc以上重型機車將從11月1號起,開放使用全國16條快速道路,一般市區道路將比照小汽車管理,可以行駛快車道,不需要「兩段式左轉」。不過,包括國道高速公路,以及八卦山隧道等直接與高速公路銜接的快速公路,仍然維持禁止進入,交通部提醒駕駛人,進入快速道路時,必須使用「全罩式」安全帽,並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維護自身安全。(彭群弼報導)

面對重型機車騎士多次發動包圍抗爭,要求比照小型車享有路權,今年一月二十九號,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針對大型重型機車,依照排氣量重新規範,開放550cc以上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汽車。經過半年多的討論及修法,交通部預計10月底可望完成六項相關配套子法的修訂,行政院核定從11月1號起,正式開放行駛。

路政司長尹承蓬表示:大型重型機車仍然「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至於現有16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將採原則開放,如果有禁止進入的路段,將會另行公告並設置必要的標誌標線或號誌,目前確定所有直接與高速公路銜接的路段,將禁止進入八卦山隧道目前因為直接與高速公路,所以不能開放。

此外,市區道路部分,除了有特別管制之外,也開放550cc以上重型機車行駛快車道,無須兩段式左轉。

尹承蓬也呼籲:550cc以上機車的騎士,在行駛快速道路時,必須使用全罩式安全帽,至於其他的防護裝備,例如防摔衣褲,靴子,手套,則是建議民眾使用,但沒有強制要求。如果機車發生故障,應該推離車道,並在後方必要距離(一般道路100公尺,夜間200公尺)放置故障標誌。

為了配合大型重型機車的分級管理,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將採用新的紅底白字車牌,並且必須前後懸掛各一面,前方車牌考慮駕駛人的要求,可採用軟質。只有大小的規定,沒有式樣或張貼位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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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20: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了配合大型重型機車的分級管理,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將採用新的紅底白字車牌,並且必須前後懸掛各一面,前方車牌考慮駕駛人的要求,可採用軟質。只有大小的規定,沒有式樣或張貼位置的限制..........重車要分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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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20: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記者-林珍汝小姐至本會訪問陳理事長,
傍晚理事長會同媒體記者正式發布消息,
相關資訊請密切注意今晚公共電視各頻道新聞及跑馬燈,以及明日各大報。

訪問中除了原本的550cc以上車種需懸掛前車牌問題以外,
理事長更呼籲全國大小客車駕駛朋友 要尊重大型重型機車路權
應視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為普通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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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3: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理事長更呼籲全國大小客車駕駛朋友 要尊重大型重型機車路權
應視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為普通小型車



那也要重機駕駛把自己當作是小型車才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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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5 15: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會陳理事長上午電詢交通部以及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查證後,
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確定在96-11-01正式開放路段如下:

本會陳理事長:恭賀大家!恭禧大家!

96.11.01起、大家可以抬頭挺胸了!


●●●●●●●●●●●●●●●●●●●●●●●●●●●●●●

昨日下午交通部路政司正式宣布:
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
已確定在96年11月1日如期正式開放,
屬於我們大家的路權,其開放範圍如下:


------------------------------------------------------------
全面性~取消兩段式左轉不合理之規定。

全面性~開放全國各縣市之平面快車道。

開放01台61線西濱~全線快速公路。

開放02台61甲八里~三重快速公路。

開放03台62線萬里~瑞濱快速公路。

開放04台63線台中~南投快速道路

開放05台64線八里~新店快速公路。

開放06台66線觀音~大溪快速公路。

開放07台68線南寮~竹東快速公路。

開放08台68甲竹東~支線快速公路。

開放09台72線後龍~汶水快速公路。

開放10台74線彰濱~台中快速公路。

開放11台76線漢寶~草屯快速公路。
八卦山隧道此段之快速公路 不得通行

開放12台78線台西~古坑快速公路。

開放13台82線東石~嘉義快速公路。

開放14台84線北門~玉井快速公路。

開放15台86線台南~關廟快速公路。

開放16台88線高雄~潮州快速公路。

開放17國3甲台北~深坑快速公路。

開放18國8線台南~新化快速公路。


●●●●●●●●●●●●●●●●●●●●●●●●●●●●●●

台北市政府 ~ 郝龍斌市長
已於民國96年8月25日正式宣布:
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
確定在民國96年11月1日正式開放,
快速道路路權開放之範圍如下:


------------------------------------------------------------
1正式開放市民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2正式開放環東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3正式開放建國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4正式開放信義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5正式開放洲美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6正式開放環河南北~快速道路路權。

7正式開放水源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8正式開放基隆路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9正式開放堤頂~平面快速道路路權。

台北市 惟不開放新生高架快速道路路權。


●●●●●●●●●●●●●●●●●●●●●●●●●●●●●●
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
理事長--陳豊運--2007--09--05--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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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5 15: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爽......爽......爽......  終於可以正大光明的跑快車道了,而不用再偷偷摸摸的啊     真是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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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8: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此新聞時~不知不覺的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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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8 21: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http://www.dot.taipei.gov.tw/newch/

標題:
因應中央法令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高架)道路,提醒該車種駕駛人應比照駕駛汽車方式遵守交通規則及維護行的安全。
http://www.dot.taipei.gov.tw/newch/files/2007_09/07/0905新聞稿0.doc
內容為WORD檔案,請自行開啟閱讀.

我看完後,覺得重點在後面我標示紅字那一段:
本市堤頂大道、環東大道、水源快速道路、環河南北快速道路、信義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建國高架道路、市民高架道路、基隆高架道路、新生北路高架橋等10條快速(高架)道路,除新生北路高架橋因配合圓山地區交通改善工程暫緩開放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行駛外,其餘9條快速(高架)道路原則上將配合中央法令及時程開放該類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其中環東大道、建國高架道路及信義快速道路等3條道路中(終)點與高速公路相互銜接,為避免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駕駛人騎上國道,該局會在於高速公路與快速(高架)道路連絡點銜接處前方約100-150公尺處連續懸掛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禁止進入之標誌牌面及於適當地點提醒駕駛人應於那些匝道路口就應該駛離之標誌牌面,並隨時利用快速(高架)道路可變標示系統【CMS】提醒駕駛人注意,也籲請務必遵守相關交通管制規定。

提供給大家預先參考及注意! Very Happy Very Happy
_________________
w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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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0 19: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詳情請至:交通部網站首頁》公務瀏覽》交通新聞稿
新聞類別:例行記者會 業務類別:.焦點新聞
   
新聞日期:96 年 09 月 04 日 新聞提供單位:路政司

 
新聞提要: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開放修法事宜 

 
新聞內容:
  總統96年1月29日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有關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條文規定案,本部已完成施行相關配套子法修訂,預計於10月底前完成相關施行準備工作,目前已會銜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自96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配套修訂子法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權開放之修正重點說明如次:
一、相關配套修訂子法
會商相關單位檢討修正完成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及「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6項子法。
二、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開放修正重點
(一)所有機器腳踏車仍均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二)全國16條快速公路,採原則開放,如禁止進入或行駛,將另行公告並設置必要之標誌、標線或號誌。
(三)行駛快速公路時,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配戴全面式安全帽,並自行穿戴相關安全裝備(如眼睛防護具、防摔衣、防摔褲、防摔靴及防摔手套等),以維行車安全。
(四)於快速公路行駛途中,遇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並牽移離開車道,同時在故障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設置可於夜間距離200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並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五)一般道路除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應依指示行駛外,原則開放行駛內側之快車道及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
(六)現行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訓練考驗區分報考550立方公分以上或以下2類,報考550立方公分以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考驗取得駕駛執照者,限制僅得駕駛550立方公分以下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七)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比照汽車懸掛二面號牌,號牌顏色為紅底白字,550立方公分以下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則維持現行一面號牌,顏色為黃底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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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8: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問有些標示"機車優先"之車道, 還有一般聯外橋樑的機車道, 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還能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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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1 20: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訊〉因應中央法令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提醒駕駛人應比照駕駛
AUTONET記者:盧佛青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市堤頂大道、環東大道、水源快速道路、環河南北快速道路、信義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建國高架道路、市民高架道路、基隆高架道路、新生北路高架橋等10條快速(高架)道路,除新生北路高架橋因配合圓山地區交通改善工程暫緩開放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行駛外,其餘9條快速(高架)道路原則上將配合中央法令及時程開放該類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其中環東大道、建國高架道路及信義快速道路等3條道路中(終)點與高速公路相互銜接,為避免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駕駛人騎上國道,該局會在於高速公路與快速(高架)道路連絡點銜接處前方約100-150公尺處連續懸掛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禁止進入之標誌牌面及於適當地點提醒駕駛人應於那些匝道路口就應該駛離之標誌牌面,並隨時利用快速(高架)道路可變標示系統【CMS】提醒駕駛人注意,也籲請務必遵守相關交通管制規定。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全國2003-2006年大型重型機車發生A1類肇事案件計有49件造成51人死亡,A2類肇事案件計有460件造成659人受傷,另根據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統計分析92年至96年6月之大型重型機車在市區道路交通違規件數總計有7,760件,其中超速案件4,462件佔57.7%,且此期間大型重型機車發生A1與A2類肇事案件計有124件造成1人死亡與148人受傷,肇事原因前3名依序為『未依規定讓車』、『未依規定左轉彎』、『駕駛疏忽』及『違反號制管制』等。

該局依據中央所修訂法令、違規態樣及肇因分析結果,特別呼籲駕駛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用路者,行駛本市高架(快速)道路時應依速限(尤其在彎段點應減速)、全天開頭燈、穿戴全罩式安全帽、禁行路肩、禁止同車道超車、禁止任意變換車道及應保持安全距離,另外其他運具駕駛人也應彼此尊重路權及交通規則,以共同確保行車安全。

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基於確保行車安全,除於快速(高架)道路佈設固定測速照相外,並於安全無虞之處也將採移動式測速設備取締違規超速行為,以機動性加強執法;另對於任意變換車道將採巡邏跟隨攔舉為主,2008年亦將配合運用科學儀器(監錄設備)強化取締舉證,希望駕駛人切勿逞一時之快與便而發生交通事故之傷害情形,應能比照駕駛汽車方式共同遵守交通規則及維護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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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2 21: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機車優先"之車道
當然不行行駛,要記得紅牌車識同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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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3 08: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樣子11月1日起, 在普通道路要徹底改變平日騎車的習慣了, 畢竟6n的體積比速克大不了多少, 很容易不小心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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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20: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3177/ch01/type1/gov01/num2/Eg.htm


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
院臺交字第0960040311號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九十二條,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院  長 張俊雄

Mad Mad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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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20: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550cc以上重機車路權 比照轎車
更新日期:2007/09/18 04:09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十一月一日起台北市除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機車">重型機車,行駛除新生高架橋以外的九條快速道路,交通局昨宣布,十一月將同時讓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汽車,於市區道路可直接左轉與行駛「禁行機車」車道,汽車駕駛人及大型重機騎士應相互尊重路權,勿按喇叭及超車,以免釀成衝突或意外。

台北市交通局一科股長陳奇正表示,開放上述路權僅限懸掛紅底白字車牌的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二百五十至五百四十九CC、懸掛黃底黑字的大型重型機車,仍比照一般機車行車規定。目前車籍登記在北市符合上快速道路資格的大型重機約三千輛。

陳奇正表示,過去許多汽車駕駛人喜歡按喇叭催促前方機車讓路,但從十一月一日起應將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機視為汽車,應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距離,彼此尊重路權切勿挑釁。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昨也針對十一月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及市區道路路權調整,擬定執法原則,將會在快速道路避車彎針對大型重機超速、跨越雙白線、駛出路面邊線等加強取締;市區部分大型重機既然視為汽車,不能因為貪圖方便又把自己當作機車,在車輛間穿梭繞行,違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四十五條第二款「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處以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罰款。

台北市開放大型重機行駛的快速道路包括建國、市民、水源、堤頂、環河、環東、基隆、洲美、信義等九條快速道路。 hehe hehe 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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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2: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有問題:

就是除了梅花國道.還有八卦山隧道以外~大重車都可走任何高架橋~快速道路.

是不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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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9 02: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今天騎JR~明天來騎愛將

全國16條快速公路,採原則開放,如禁止進入或行駛,將另行公告並設置必要之標誌、標線或號誌。
(三)行駛快速公路時,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配戴全面式安全帽,並自行穿戴相關安全裝備(如眼睛防護具、防摔衣、防摔褲、防摔靴及防摔手套等),以維行車安全。
      (好像只有開放16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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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9 03: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應大型重型機車最快11月1日開放上道,台北市交通局昨天宣布,10月15日前將在市內9條快速高架道路懸掛指示標誌,提醒騎士於特定匝道前駛離,以免誤上國道,吃上罰單。

交通局表示,堤頂、環東大道,水源、環河南北、信義、洲美快速道路及建國、市民、基隆、新生北路高架道路等快速高架道路,除新生北路高架道路因配合圓山地區交通改善工程暫緩開放550西西以上大行重型機車行駛外,其餘9條道路原則上將配合中央法令及時程開放行駛。

不過環東大道、建國高架道路及信義快速道路因與高速公路相互銜接,為避免大型重機駕駛人不慎騎上國道,交通局會在高速公路與快速高架道路連絡點銜接處前方約100至150公尺處,連續懸掛550西西以上大型重機禁止進入標誌,且於適當地點提醒騎士在特定匝道路口應依法駛離的標誌牌面。

【2007/09/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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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08: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雖然我沒有騎重機,但還是要恭賀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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