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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大型重機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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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1: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型重機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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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線

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部分快速道路」

駕駛人行車須知

 

重機車圖片

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應加強注意之事項如下:

(一)   禁止同車道超車機車之車體雖小於汽車,惟其於高速行駛狀態下如於同一車道超越前行之汽車,將極易因間距不足造成危險;另前行車縱同屬機車,惟觀察機車轉彎時行駛特性,入彎時係由彎道之外側偏向車道內側行進,出彎時則由車道內側偏向車道外側行進,其行駛路徑將隨路型之變化而變換車體於車道中之位置,此種特性於高速行駛時尤為明顯,故如於同一車道超越前車同樣極易發生危險。

(二) 禁止任意變換車道機器腳踏車之機動力較強,具有靈活之行駛特性及優點,惟駕駛人於行駛中如變換車道頻繁,實為發生危險之重要因子,且對於其他用路人亦將產生困擾與危險,為維護您自身安全及尊重其他用路人之權利,請勿於車道間任意穿梭。

(三)   全天開頭燈依據國內、外各項研究資料顥示,開亮頭燈有助於其他用路人有效發現您的存在,因本次快速道路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為國內首創,為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請您全天開亮頭燈。

(四)   禁止載客機器腳踏車之穩定性、安全防護裝置等,皆不如汽車,其碰撞後所可能發生之危險亦遠高於汽車,於高速行駛狀態下此種危險亦急遽升高,為維護您與附載乘客之安全,請於附載乘客時儘量避免行經速限較高之快速道路。

(五)   請依速限行駛大型重型機車可達之最高車速,雖可與汽車相比擬,惟其安全性及對駕駛人之保護顯不如汽車,如發生碰撞等意外事件可能發生之傷亡或損害亦將大幅提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尤須特別提高注意確依速限行駛,以確保行車安全。

(六)   保持安全距離車輛高速行駛時所需之安全距離相對增加,大型重型機車之安全性及對駕駛駛之保護均不如汽車,如未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極易因碰撞本身或碰撞後滑倒等情形產生嚴重之後果,故請確實維持行車安全距離,以維護行車之安全。

(七)   禁行路肩因道路路肩兼具提供故障車輛停車待援、交通阻塞路段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等車輛緊急通行之功能,故駕駛人不得任意利用路肩行駛;另本次試辦道路因路幅限制,部分路段路肩寬窄不一,如駕駛人違規行駛路肩亦極易發生危險。

发表于 2007-8-9 01: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搶沙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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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9: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會不會通過路權之後.在快速道路上牌子上會寫說--大型重型機車最高限速60公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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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4: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被宣導的對象應該是汽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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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4: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機器腳踏車之穩定性、安全防護裝置等,皆不如汽車,

大型重型機車可達之最高車速,雖可與汽車相比擬

大型重型機車之安全性及對駕駛駛之保護均不如汽車,



開放這麼久了還是有這種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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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20: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不安全跟駕駛觀念有關係吧~牽扯車種幹麻!!
不過之前在台68上用60公里最低速度行駛,四輪的都用近百的速度甚至更高在奔馳,因為有跟在旁邊測它的速度有到140的哩,休旅車的更敢衝...
所以要宣導安駕不是只針對重車吧,這是全民的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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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2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第一點跟第四點外,其他都是汽車駕駛也會犯的違規問題阿!
老是針對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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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9 22: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載客:   大型重機車不能載客跑快速道路時會比較危險嗎? 我覺得不以為然, 大型重機車比汽車彾巧.跑高速時輕盈穩重,載客就算跑80公里緊急煞車也會很穩定的煞住,我覺得不能載人跑快速道路會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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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3: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好險他是說儘量避免要不然真的是太欠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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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0: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禁止載客是不是有點矛盾????
明細那邊是說盡量避免載人行駛快速道路...
那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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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9: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失去榮譽忠貞之花

禁止載客附載乘客時儘量避免行經速限較高之快速道路。 可是72快速道路上有設立舉牌: 大型重型機車禁止載客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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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12: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550CC以上重機上快速公路 11月起解禁


更新日期:2007/09/04 18:30


交通部今天(4日)宣布,將從11月1日起正式開放5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全國16條快速道路;至於國道高速公路部份,目前還是禁止行駛。另外也規定大型重機將比照汽車,在前後懸掛2面號牌;騎士行駛快速公路時,必須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否則將被罰款。
日前數百輛重型機車「騎」上街頭,要求政府開放路權,交通部從善如流,宣佈從11月起解禁,除了台76線八卦山隧道,因為直接聯通高速公路,所以禁行大型重型機車外,其他16條快速公路全都開放;至於高速公路部份,仍然禁止重機上路。路政司司長尹承蓬說:『在交通部管轄的範圍,首先高速公路的部份是不開放的,快速公路現在我們有12條東西向、還有西濱,這些快速公路原則上都是開放的,只有一個例外,就是八卦山隧道。』

至於各縣市的「快速道路」,除非地方政府有例外規定,原則上也開放大型重機行駛。至於一般道路,除非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大型重型機車也可以比照汽車行駛內側快車道,同時不需要像一般機車需要兩段式左轉。

交通部同時規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時,騎士與乘客必須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否則將依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處新台幣3千到6千元的罰款。同時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必須比照汽車,在前後各懸掛一面「紅底白字」的車牌;在停車問題方面,則規定必須停在汽車停車格內,收費標準將比照汽車辦理。



大家終於可以舒舒服服的騎車了~~~ Very Happy Very Happy Very Happy Smile Smile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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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13: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550CC以上重機上快速公路 11月起解禁
交通部同時規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時,騎士與乘客必須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否則將依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處新台幣3千到6千元的罰款。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時),(騎士與乘客必須戴上全罩式安全帽)......   .........   ........ 真的嗎?   這是真的嗎?   上快速道可以載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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