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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真的很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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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 00: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31/2/i38g.html

前提是兩情相悅之下!!
事後只要女人堅持提告性侵~
罪也會成立嗎?被移送法辦嗎?
這樣男人不是很雖小!!
发表于 2007-8-2 01: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未起步就轉倒

八年....我記得已經超過性侵的法律追訴期了.....

而且移送法辦不等於定罪.....就算真的被踢到法庭我看也是男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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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 02: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喔喔~~原來移送法辦不等於定罪
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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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 03: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女人~~歸列於禍水那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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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 18: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刑事罪追溯其為20年
但指的是定罪後
現在才提告的話
不會贏
他當時沒報案....所以不要說3聯單連報案紀錄也無
要驗也沒的驗
法官的自由心症下會認為
多年來你無異議下與男方交往
現在提告純粹是個人不甘願下報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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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02: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叉戟

喔喔~~~我記得是另一個東西......就是好像事情發生後...多久沒有報案就不能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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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那是指"告訴乃論",如公然侮辱/通姦罪/早期強姦...
發生後,超過六個月內未提告,告訴人即自動喪失告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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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0: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未起步就轉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01/4/i50j.html
今天這各比較慘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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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0: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丐幫幫主

劈腿的確不對


但是....今天假如是女生劈腿
男生可以告女方性侵嬤...................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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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 11: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丐幫幫主

我看都可以互告!!
只要與未滿18歲的發生性行為!!
就算犯法!!
不過真的互告的話!!
我看男的好像會比較吃虧!!
因為他年紀比她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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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1: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未起步就轉倒
男的比較嚴重,不是他年紀比較大
而是女方當時應該未滿14歲
(小五加一年,正常來說未滿1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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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2: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從法律觀點來看
女方愛不到就毀掉的心態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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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2: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個案個案@@
什麼事都會有個案出現的~
別太偏激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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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12: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錢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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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5: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小的給大大您報告,不是吐槽喔
根據規定,是知情後六個月,而不是事發後六個月.
所以如果老婆捉到老公偷情已經三年,雖然已經過了六個月,
還是可以狠狠的給枕邊人尻一下的

另外性侵這種case,通常都是男生吃虧(怎麼感覺怪怪的,應該是女生吧?)
因為男生的一般觀念都是強勢的一方,所以要告女生性侵,必須
''''''''''''主動舉證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是明顯的弱勢''''''''''''''''''(挖靠!有一根真的很該死)
女生卻只要去驗驗傷,這是對''一般弱勢''的一種基本保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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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22: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陸仁賈
謝謝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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