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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77|回复: 9

社會的現實.或.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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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9: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在板橋民生路.被撞.是我的錯.我衝紅燈.(在此先道歉.乖小孩不要學)
人飛.頭著地.(暈).起身時發現莫名驚訝的事情.兩個好心人.抓住我的小將
卻沒人抓住我.這時終於體會到社會的溫暖...+現實...
发表于 2007-6-29 00: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決不分離
我怎麼看不懂你的意思?????
別人幫你扶車...但是沒人抓住你????
是要怎麼抓??????

現實在哪裡???我看不到哪裡有現實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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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02: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決不分離

扶你的車...........溫暖.............錯,因為你的車擋到了路 .
不抓住你 ..........現實............錯,因為怕你骨折動到了你.
開各玩笑囉!人還平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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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0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決不分離

我如果看到有人出車禍躺在地上 除非他自己起來 不然我也不會去動他  

畢竟沒人知道他傷的怎樣  搞不好動一下反而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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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07: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決不分離

通常...爬的起來就不用人扶
爬不起來還硬要把你扶起來......
那我可能要多一條過失傷害= =

車子的話我可以確定
幫你把它扶起來它的傷勢不會變重XD



人沒事就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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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3: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決不分離
也不是不扶你起來~ 說白一點>>就是不想自找麻煩有些車禍過的傷者  剛爬起來 看起來正常不過下一秒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是~ 所以比較不敢去扶你最多問問你  可以站你來嗎或者是一些關心的話~~~【叫救護車】所以別想太多啦~  人沒事最重要 機車還可以在買   祝你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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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4: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能做的事,決不假手他人。
同理可證,自己站得起來,為什麼還要別人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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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17: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見人摔車…我也是去幫扶車,原因是真的會檔到別人的路

當然看狀況囉…要是能自已起來應該也不用人扶吧!萬一起不來…
應該就是要打119了~_~""

但這種事故也滿矛盾的…照事故處理是不能動肇事車須保持原狀,
等待警察來,那這段時間啟不會造成交通塞車了…

正確處理方式到底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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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08: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飄~~

車禍發生最好保持現場狀況,交通隊車禍處理小組是以車禍現場测量採證為肇事責任规屬依據!

而車禍處理小組尚未到達前,若移動車禍兩造其中任何一方車輛,有可能會因為破壞現場無法测量而造成移動

車輛一方肇責不公情形發生!

如若是在車多壅擠路段,交通隊車禍處理小組無法及時趕到测量的話,可用粉筆或可在地上畫線的任何一種筆

或物~~

汽車的話~~在地上對準汽車保險桿前後四個角落畫線,以及四個輪胎前後及外側畫線!

機車的話~~對著車的形狀畫出一個完全的車型出來!

之後可將車輛移走,等候車禍處理小組到來既可!

車禍發生時,若有人受傷的話,先行通知119,救人為第一要件,然後再通知110!

人員受傷,如若重傷或昏迷,千萬不可移動或纒扶受傷的人,因為有可能因為移動而使得傷勢更加嚴重,尤其是

頸椎.脊椎受傷及骨折的傷患!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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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20: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飄~~

我記得好像是  只要沒人傷亡  就先在地上畫記號 拍照 10~20分中內移車 不然會被開阻礙交通

忘記在哪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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