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從秀朗橋騎回新店的方向,在橋上遇到警察臨檢,
叫我熄火車停一邊,看了我的外露把跟我說這不是原廠的吧,
我就說不知道車買二手的,結果他說我擅自更改車體可以開我16條,
我跟他說改裝不是合法化了嗎?
他跟我說沒有,只跟我說改管子才合法,
我就說我又不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他說我改外露把會影響我"自身行車安全"!!!!
我整個很無言!
條子說原廠把手是怎樣就是怎樣,還說原廠把手設計是可以保護自己行車安全= ="
整個很Orz 很想跟他說其車是皮包鐵而不是鐵包皮,
不管把手在怎麼設計很優良,難道摔車就不會有事嗎??
那既然會顧到駕駛人行車安全,那幹麻不規定每個騎車的人都一定要帶全罩,
身穿防摔衣,整個全副武裝!!
這才是會影響行車安全吧!!!
(p.s.條子的解釋:他說改外露把要連上三角台一起改,說會影響整個車體,然後就會影響自身安全)!!
真的很質疑他到底懂不懂改車!我的轉向座是直上的,最好是還要更改其他東西啦!!
條子只會欺負我們這些改車的市井小民,我們又沒有亂胚車,又不是抱走族,
難道讓自己的愛車變好看有錯嗎?
我就不想信條子的老婆(女友)不會因為愛美而打扮
(結果打扮的跟鬼一下,那是不是可以告她嚇到路人的心靈)!!
為什麼改裝品進口合法,販賣也合法,那位什麼買來裝在車上就變成非法!
政府兩頭吸錢先吸改裝品的稅,再吸非法改裝的錢!!是怎樣啦>"< 1.想問問如果他真的開我16條申訴會過嗎?? 2.我有想過如果他真的要開我單,那我就拒簽名跟他耗,想想問拒簽名警察會怎樣嗎?
他會扣車扣大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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