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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少年捉弄外勞反被警察揍...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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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6: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VBS (2005/04/12 20:10)
〈獨家〉四少年捉弄外勞 反被警察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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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到警察局大吵一頓,還被架開,聽到這,一定認為是關說不成,惱羞成怒,但可別太早下定論,一位高雄縣議員2天前就在林園分局,關切4個涉嫌結夥搶劫的青少年,結果和警方拍桌怒罵,雙方各說各話,但錄影帶會說話,警察確實打人。 凌晨的大發工業區,落單的外勞被這群青少年盯上,2台機車包夾著腳踏車,外勞似乎很無助,但接下來,衝出來的工廠警衛又吼又叫,4個青少年反而成了弱勢,遭人追打!目擊者:「因為朋友被打了,他連動都不敢動。」

不只被外勞打著出氣,看看這鏡頭,隨後趕到的警察,算一算大概6、7個,不是排解糾紛,反而是加入混戰。目擊者:「倒在地上了,看到了嗎?還用腳踢,這個警察用腳踢。」

警察左一腳、右一腳,還不時蹲下來訓示,這幾個被打的鼻青臉腫的青少年,最後是依結夥搶劫被押上警車,而在工業區的火爆場面一曝光,最後連縣議員都被牽扯進來。

高雄縣議員程培弘:「分局長拍桌子,他找員警架我出去,他遏止我釐清案情。」高縣警局督察長陳志榮:「如果構成違法,我們決不護短。」

縣議員為了關切案件,跟縣警局槓上,要控告分局長限制自由、公然侮辱!但再重新看看這畫面,警察圍著4個手無吋鐵的孩子打,到底誰有理?畫面已經給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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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警察打人固然不對
但是...
真想說...

爽! 踢的好!

若不是正好有警察
新聞標題搞不好會改成...
『外勞無故遭四惡少砍殺性命垂危』

发表于 2005-4-13 16: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錯...

但被打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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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7: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杏仁


同意 + 1  
不過有些外勞也是亂源..........還會強暴落單女性或者在偏僻處幽會的情侶...所以....
恩....青少年跟外勞都該打  ~   警察不該告.....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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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7: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來青少年一開始就吃虧啦
攔陌生人的路不是想欺負的樣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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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7: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問路.......= =+,來亂的,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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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7: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該+1

只會欺負弱勢
有本事就4個人去挑戰堂口啊
小俗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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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7: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打活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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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8: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機巴"青少年跟外勞都該打...+1
爽阿~
很難得會因為警察打人很爽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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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9: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應該有權打那些咖小~~
跟美國一樣拉~警察要硬起來阿!!

治安就部會那麼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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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20: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爽啦....現在的白目小鬼就欠打..以為沒人敢動他們~~被打活該...打到不能動?!活該!!...讓他們知道什麼是被圍歐的滋味...讓他們知道那外勞是什麼樣的感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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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22: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為何打那些輕少年呢??只因輕少年打外勞嗎??
那麼憲兵是司法警察.他們協助臨檢.到酒家臨檢時
如果查到有警察喝花酒.憲兵是不是也可以去扁警察阿
因為警察帶頭違規阿.
我要說的是.警察除非是對方有威脅到自身安全.不然
不應該拳腳相向的.不然要警察幹嗎.叫個保全員或義警
來處理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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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22: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說得對!!不過是理論上 實在講起來 被揍過就會收斂點

新聞 報 中國男子帶個行李箱 站在美國國務院那

什麼也沒做  警察用力把他撲倒  然後 拿著他腳 頭在地上拖著走

這算什麼   他什麼也沒做阿

事情是很層次 只管對與不對 顯得太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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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00: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台灣法律真的太輕了,法律是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尤其對未成年的管制,現在很多亂的都是未成年,
躲在幕後的就是看準未成年不會被判重刑,專吸收那些未成年。
台灣民主的太快,法律過於鬆散,官員糜爛,台灣真的要走向滅國一路了吧,
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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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00: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啊...現在看..在亂的大多是未成年的...未成年殺人幾乎沒在判死刑的...他們自然就沒在怕了..反正再怎麼搞頂多蹲個少年監獄..出來又可以做亂了...下手最狠的也是這些小鬼......覺得台灣的法律會不會保護這些人保護過頭了啊???雖然說這些未成年的人還愲懂無知要給他們機會..這樣反而會被拿來當做他們的免死金牌......殺人不必償命~多好!!把人砍成殘廢...蹲個監獄就好了~~這樣的行為不知是保護他們還是在催殘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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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4: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警察打就有罪歐.....
在我們這社區小偷手無寸鐵~但是被發現可是會被一群人拿棍棒追著跑的....
是我也要賞他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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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9: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神戶

小偷太可惡了抓到當然也要給他幾下阿~~~


尤其是................偷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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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20: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祖

說真的我可以原諒偷車賊.....至少有保險可領.....(車我也滿想填海換一輛....)
但如果把我的避震給拔走我應該會用安全帽會殺了他........\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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