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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車禍你會承認錯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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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01: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幾天一堆朋友(通通比我小10歲以上)聊到關於騎車發生車禍的事
其中一人高談闊論:"發生車禍總是各說各話...不會有人笨到自己說自己錯...就算自己錯也要搶先罵對方...兇的人就是對..."云云
然後一堆人應應諾諾地附和大表贊同...

我若是錯一定大力向對方陪不是,就算雙方都有錯且對方錯較大,我也會就我錯的部分表示歉意再追究對方
現在的年輕人是怎樣? 無言~ orz

发表于 2005-1-16 01: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杏仁
那就先打110叫他去跟警察大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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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02: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110  +1~110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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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0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杏仁
我想是因為怕負責任吧.....
理賠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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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09: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我的錯...我一定認~
不過在認以前..先打11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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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09: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叫警察~~~唉
還不如叫自己的兄弟來還以較管用
也不用浪費那麼多時間

且警察一來就會
先跟你開一張
<妨礙交通的罰單>
開完才會幫你處理

警察做這工作
是不可能做白工的
想辦法>開罰單<賺一筆才要放過你

而且他能準確指出誰對錯嗎??
不竟然

所以還是自己處理比較好一點.

警察=合法的流氓>>大多數都是
真的好警察>>真是微乎其微

該樂觀!!還是該悲觀!!

???????找警察真的有屁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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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14: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極東山道G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 
    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照三個月
    至六個月;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
    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汽車駕駛人肇事時,如汽車所有人同車,不命駕駛人停車處
    理者,吊扣所駕駛車輛牌照六個月至一年。
    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
    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該扣留處理之車輛經通知
    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屆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者,由扣
    留機關依第八十五條之三規定處理。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事車輛扣留發還及調查
    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目前警政署有在加油站將贈品改成筆,讓駕駛人肇事後能標繪然後移車....

而警察無權判斷事故對與錯,只能做現場採證,若事故當事人(所有的人),沒有和解,他們就會移送法院審理

報警只是給雙方一個保障,至少某一方不願處理時,還有第三者的證據可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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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5-1-16 15:44:48

最好車內放個照相機跟防水粉筆....

問:為何要有照相機?

答: 因為警察會亂照 該照的沒照不該照的給他照下去 所以買台"立可拍"便利商店好像都有賣,自己照個三十張留底會比較好,警察照出來的照片可能還會自動消失,很詭異。

問:為何要有防水粉筆?

答:同上,先自己畫再移車,也可以預防警察沒畫到,可以自己再畫或是提醒警察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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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02: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Hako
很實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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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03: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 [去死團員-74]

如果是騎重車.
花時間當然值得

騎125的速可達~
小a到..擦傷~變形
就要上法院訴訟
誰會理你阿.
而且那來那麼多的時間打官司

雙方都不讓的條件下
能有何!!!....真正..心服口服的判決

有效率的解決方法
>>當下就立斷
對方年齡~性別~等級~車種...等
和自己的...企毛雞

再過濾要..攻守軟硬..方式中
選擇.自己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做出最適當的應變
才是..自己所謂的>>公平吧!!

沒一定絕<對>的方法
完全看你>>種啥因~就得啥果..

太公式的處理方式
反而被其他大官牽著鼻子 走
隨便掰幾條法律
是不是真的?
當機真的能立斷嗎??

再完美的法律條文
都有一絲絲的漏洞
只看法官爽不爽判你有罪罷了

正義與邪惡...共存在人心
厚黑學論~

一水兄~講點自己的意見
別把>>四捨五入<<給帶進人類的生活裡
公式化的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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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03: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 [去死團員-74]

能確實做到正確步驟的又有幾位車友..

就算做到了
能如何心胸開闊

不定期的問題..千窗百孔..
如何用...法律來稿定所有的千百種車禍的~對錯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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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09: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極東山道G3

法規死板,但也是能讓你有最大的保障,車禍這種事情僅僅是民事問題,所有人都希望能直接和解,但若無法和解時又該如何,而如果懂全部的流程,怎麼會被人牽著鼻子走,就是因為我懂法所以我還能監督警察的作也流程...

我是執法人員又是退伍軍人,一版一眼就是我的生活方式(....現實中是這樣),玩車除了車輛維修改裝和騎乘技術,交通法規與事故排除與處裡也該學一學吧,常常在路上跑的人除了學習主動防護買被動防護,也要具備最後的狀況處裡,總不能每次都是出事情回到家後才上網或問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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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5: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 [去死團員-74]

這是當然阿~
不過重點在於~粉花時間

沒效率~警察是靠不住的

真是的~
以後多賺點錢移民算了..

打再多都不能改變的事實
紙上談兵

還是去玩我可愛PS2.
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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