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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根本就是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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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0: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義區 收錢 一天20.... 都是選人多的地方實施 接下來是南陽街...

根本就是坑學生前 跟上班族的錢嗎.......... 唉 我只是上來抱個怨....

應該一堆人很反對吧........而且台北市的機車格 又那麼少......
发表于 2004-12-15 20: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KenC
沒辦法

政府缺錢阿~~~

要麻就停

部要就拉島嚕~~

小市民的無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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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0: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20*365天=7300元
大型重機牌照稅(601cc以上)是23040元(150cc以下不用繳)
23040/365=63元/天
這才叫"搶錢"X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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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1: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使用者付費不會不合理,不過可能到時候狀況不會是一輛車停一個停車格,可能會兩格停三台車,或是一排機車格裡面車全部黏在一起,應該看能不能規劃好一點,收費後能一輛車停一個停車格,不然品質比很多民營收費停車場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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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1: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如果停在收費格裡面

車子被幹走~~

要找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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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1: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其碼政府也應該把車格用欄杆一格格隔開......參考國外的
一堆塞成一團還收錢......
沒人管被幹走又不負責.....
政府真的是....

(如果今天我停在車格最邊邊被人硬插移出去,20元變600元,又要誰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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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2: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騎單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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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2: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啊...若是不收錢就算了..收人家錢還不管理那就很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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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3: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看新聞有說啦...
想要圍規停車時~ 就把車牌拔下來 這樣警察也沒辦法開單
要騎再裝回去..
但機車引擎號碼蹲低一點就能看到了... 一樣查的出來耶


要是引擎號碼塗狗屎 不知道行不行得通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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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3: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O!
那她就把你車子當作報廢車

托走

還不是一樣要交的錢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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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3: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桃園-阿樹
嗯嗯~如果停車格用欄杆隔開這樣就能避免車子都塞在一起了

回覆給:雪克邦邦
車子被偷當然找小偷阿......停車地方收的是場地費用而不是保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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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00: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雪克邦邦
哈哈...沒牌車不能拖喔!
要先貼一張黃色告示= =

南陽街之前有台鈴木老檔車改單槍的
就擺在馬路上好幾個禮拜都沒動
我還想說太猛了吧...都不怕稽查員跟拖車的啊...近看才發現沒大牌= =
之後不見了...隔幾天在另一條街的角落又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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