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未打方向燈 最高罰2400七月一日又有新的交通執法專案上路。警政署推動「路權優先、安全第一」,將鎖定10項侵犯路權的違規行為展開取締,並從今天開始動員逾千名警力在重要路口進行口頭或發送摺頁進行宣導。這項交通大執法的第一階段,以行車秩序和路權為主,包括駕駛人最容易犯的雙白線變換車道行駛、變換車道或轉彎前未打方向燈、行駛於非指定車種的專用道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跨越雙黃線行駛等等。罰款從400元起,最高可罰2400元,取締方式以員警攔檢為主,照相逕行舉發為輔。警政署指出,這項為期3年的專案,共分成「行人安全與路權」、「行車秩序與路權」、「路口淨空與路權」三大主題,目的是將路權的優先次序區分出來,糾正國人「用路的觀念」,建立交通秩序。另外,除了執法層面,路權優先專案將結合交通工程,包括檢討改進無號誌化路口,全面佈設「停」、「讓」標誌,明確劃分幹道、支道,讓駕駛人有所遵循,消除交通執法7‧1起 侵路權大執法 罰1800全台去年4千多人死於車禍,84%肇因於違反「路權」規定,警政署下令自7月1日起,全台同步針對違規變換車道等10項違反「路權」的交通違規,加強執法取締,北市上午起在重點路段加強宣導。 1位上午到行天宮拜拜的75歲老阿媽說,因為走路比較慢,有時候看行人綠燈秒數還有20秒開始過馬路,但往往快到對面馬路時,行人號誌已經變紅燈,只差幾步路,有些車子根本不願意禮讓,硬是不讓她過,她覺得:「架恐怖!」。 北市交通大隊指出,7月1日起全台同步加強執法取締的10項交通違規項目中,有些是駕駛人最容易疏忽的,例如汽車違規行駛於慢車道,與機車、腳踏車爭道,就必須罰600元到1800元。 駕駛人容易搞不清楚的,還有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的路段迴轉,很多駕駛人不清楚,其實禁止左轉也就禁止迴轉,一旦迴轉也必須罰600元到1800元。 此外,行駛在非指定車種的專用道,例如機車行駛於自行車專用道,也要罰600元到1800元。 警政署主任秘書黃俊宏上午到行天宮前的路口發宣導摺頁給路人,他說,去年全台12萬多件交通意外事故,造成4389人死亡、15萬多人受傷,84%都是肇因於駕駛人或用路人違反「路權」規定,因此,警政署下令7月1日起全台同步加強執法取締違反路權的交通違規行為。以上大家應該都在奇摩看過只是想說貼給大家在注意如果不妥的話請刪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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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但有可能雷聲大...雨點小.....希望台灣用路水準都能提升~包誇我自己在內~
能持續多久才是重點吧,去年有有過全台大執法,結果維持兩個星期就停了,現在照樣汽車搶機車道,機車被迫騎上快車道....台灣的政府一向是三分鐘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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