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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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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7-19 03: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MP3必須要合法!418 MP3在今日的地位,以一種籠統的說法來講,像是過去的錄音帶 它記錄了歌手的聲音,並有傳播弁遄A更進一步的說法,廣告弁遄C 在以前,電台的收聽率很高的那個年代,人們守著收音機的原因 可能不是因為主持人很有趣,而是想要把廣播中所放的音樂錄下來 為什麼不去買所謂正版的產品呢? 像某位「音樂人」所說的一樣。 因為學生沒錢,沒有辦法去嘗試錯誤,從成千上百的專輯中找到自己想聽的歌 所以他們用錄音機把廣播裡的音樂錄下來。 MP3的情況也是一樣的,有人買了CD,覺得不錯聽就轉成MP3放在網路上 意義上跟廣播上是一樣的,只是傳播更為方便,儲存更容易。 如果,把想聽的音樂,用一種「非營利」的方法儲存在身邊,是一種犯罪, 我想可能大部分走過收音機時代的人都是所謂的「小偷」。 因為他們在那個時代,也跟我們一樣,從廣播上「盜錄」歌手的音樂! 除非他家有錢,不然,誰有能力負擔價格高而品質無法確定的唱片? 由這點來看,我認為: 如果廣播合法,那麼MP3就不應該被單純的定義為一種偷竊的行為 雖然今日的法律無法跟上科技發展的速度,不過使MP3在規範下 繼續發展才是解決之道。不然,資訊的傳播將會貴族化,除了有能 力負擔所謂「智慧財產權」的人之外,一般的老百姓將成為文盲。 因為他們無法自由的接收資訊,剛開始是MP3,再來是軟體... 如果一個安分守己的好學生要組一台電腦,資料引用如下: 自然輸入法 V6.0 專業版 699 譯典通 2001 豪華版 990 訊連 PowerDVD 3.0 中文版 1050 ACDSee 3.1 ESD 中文版 1080 行易 嘸蝦米輸入法 V5.6 標準 1600 PartitionMagic 6.0 中文版 1960 PC-cillin2000 中文標準版 2000 Ulead Cool 3D 3.0中文標準版 2400 Ulead PhotoImpact 6.0 中文標準版 3900 Microsoft PhotoDraw 2000 中文標準版 3990 Dreamweaver 4.0 英文教育版 for Win 4400 PaintShop Pro 6.0 英文版 7500 Microsoft Office 2000 中文標準版 17590 Microsoft Office 2000 中文程式開發版 34990 FreeHand 9.0C 中文 for Win 15900 Flash 5.0 標準版 for win 16800 Adobe Illustrator 9.0 中文版 for Win 21000 TrueSpace 4 中文版 30000 Macromedia Director 8.0 44900 以上是在華彩找得到的訂價 雖然有些軟體還是找不到(Adobe Photoshop) 以下如果我記得沒錯..... Microsoft Windows 98 隨機版 4600 Microsoft Windows 2000 30000 左右 如果你是資訊或建築方面的話.... AutoCAD 120000 (一張光碟而已...) BCB (Borland C++ Builder) 160000 (超過160000) 別以為上面我打錯了,多加了幾個零.... 如果你是航太的話,那就更抱歉了 好像某一套系統要 6000000 (我用的powerbuilder要30多萬... 加上學長給我 sybase的 EAServer系列...那整套差不多要到7~8百萬吧) 還不包括年年翻新升級的硬體價格...... 或釦A會說,只是抓個MP3而已,沒那麼嚴重啦~~ 可是一旦變成判例,以後所有的案子都照這樣辦下去 台灣的學生不用讀書了,依照著作權法,大家準備吃牢飯做苦工賠錢吧! 詳見如下: 著作財產權第九十一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二項)」 然後大家把所有現在容忍的「違法」物件全部殺掉之後,大概還可以用筆記本 做做報告,用免費的KKman打逼,然後抓沒有版權的交大烤香腸系列幹譙。 電腦科技帶動了近幾年的經濟,同時也革新了某些陳舊的商業概念,如果 今天成大的14名同學被判有罪,舊日的觀念獲勝,我們的社會發展將會走 回頭路,甚至可以引發一場「資訊白色恐怖」,看誰不爽就說他的電腦裡 有MP3,或是他沒有某軟體的原版光碟,然後只要小地方有問題,電腦就會 被搬走,這是大家都不願意見到的。所以,我們要讓MP3的存在合法化, 至於以後MP3的定位為何,仍需要大家的努力
发表于 2002-7-19 08: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的理論似是而非~
其實有免費的東西誰不想要用!?
但是只要想想,如果您是位創作者,您會喜於有mp3的流傳嗎?
如果您是位作家,你會樂見網路完整版的流傳嗎?
創作是他們的工作,而創作也是生財之道啊!大家都有免費的可以使用了,那誰去買他們的東西!?

我想大家要爭取的,應該是價格合理化,而不是盜版除罪化~
我自己也曾使用盜版,但是為了怕被抓,已經改用linux系統了,如果無法接受商人定下的高價位,就用市場的力量迫使它調降啊!要因此而鼓吹非正版商品的流傳...我個人不支持~

(不然就偷偷用嘛....叫那麼大聲幹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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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7-19 11: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
只能做~~~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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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7-19 12: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匹仔
好啊!!!說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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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7-19 12: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噓~大家小聲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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